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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斗鱼视频会侵权吗?
作品,侵权行为,录像搬运斗鱼视频会侵权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搬运视频片段应该分两种情况:
一、个人或企业单位的原创视频:未经同意,私自剪切、编辑、断章取义、发布,随意获取他人的劳动成果,来获得自己的商业利益。这种情况应该属于侵权行为;如取得版权人同意授权,并支付相应报酬后,再进行剪切、编辑、发布。这种情况应该不属于侵权行为。
二、公开上映的影视作品:它本身属于公众分享类型的,只要适当搬运部分影视片段,不断章取义、不扭曲编辑原版影视作品表达的意义,注明出处,发布出来让更多的人分享。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让更多的人收益,这种情况应该不属于侵权行为。
国家对著权法也有相关规定,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作者公开声明可以转载,且取得作者同意后,支付一定的费用的情况下,剪辑视频不算算侵权。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比如剪完视频去做自媒体,自媒体平台还发报酬了),是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总的来说,侵权是肯定的。只是可能自己的体量太小,原作者暂无意愿进行控诉而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要有自己的作品参与其中,搬运很可能会造成封号
你想想这个是有自己的心血的
换位思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搬运听起来真的事非常简单,但是这其中蕴藏的风险大家知道吗?
首先搬运他人的作品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尤其是用来获得利益,谋取收益都是会触犯法律的,都会触犯什么法律,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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