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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4年没有在一起生活,妻子吃喝玩乐得病要丈夫出钱,丈夫应该给吗?
夫妻,四年,妻子夫妻4年没有在一起生活,妻子吃喝玩乐得病要丈夫出钱,丈夫应该给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夫妻4年没有在一起生活,妻子吃喝玩乐得病要丈夫出钱,丈夫应该给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男女任何的一方有病,对方都有责任进行救治。任何人不可等闲视之坐视不管,这是法律赋于的义务。
至于题主所说的四年没有和妻子在一起共同生话,这不是你不给妻子治病的理由。不论你妻子犯了多大的错误。只要你没有离婚,她仍然是你的妻子。你照样应该给她治病,病好以后离不离婚那是你的权力。
说几句题外话,在我回答问题之余,我不得不佩服你这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忍耐之心。你妻子都变成了这样只知吃喝玩乐胡作非为的坏女人,还能够坚持四年不离婚。和那些妻子本来就没多大毛病,只因吵几次架的就离婚的夫妻比起来。真让我从心底里佩服你,也真切的希望你的妻子能够通过这次病好之后。改掉过去那些不良的坏毛病,重新回归你的身边安心地过日子。
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当之处,请大家评论。
谢谢悟空您的邀请。
感谢广大网友们的阅读和评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照法律规定你是应该出的,出于人道,先治好病,至于还能不能一起生活,你应该做好思想准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已经四年没在一起了,才想起问这一个问题,以前干什么去了,为什么过去心甘情愿,现在就不愿意为对方买单了呢?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如果你想保持这段婚姻, 你就要心甘情愿的继续付出。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别人的赠与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的吃喝玩乐生病让你付钱,你也没有什么好埋怨的。
如果你不愿意继续为对方付出,你可以提出离婚。像你这样的已经四年没有生活在一起的,想要离婚非常容易,即使对方宁死不愿离婚,你也很容易摆脱婚姻,因为在我国婚姻法中有这样一条,夫妻因感情不和,持续分居两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如果你不想离婚,你就要放下心防,心甘情愿地为对方买单,当然,你也不算吃亏,因为不离婚,对方也付出了婚姻和自由,其中痛苦的也不仅仅是你一个,对方恐怕也会在这段婚姻中很郁闷。
如果你想离婚,赶紧向对方提出,如果对方愿意,二人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和平分手,如果对方不愿意,你可以提供证据,向法院申请诉讼。
千万不要想着,既要用婚姻去束缚别人,又不愿意付出应当的付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4年沒在一起生活,妻子吃喝玩乐得病要丈夫出钱,丈夫应该给吗?
前题是妻子是否主动分居?还是你有外遇后妻子不和你一起生活?或者是你在外面挣钱,妻子在家做家务,长期是你把钱拿回来养家?
①如果你在外面有外遇,妻子不和你一起生活,她没偷人养汉,那么你肯定要给。
②如果你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她在家看孩子照家,即使沒在一起生活,你也应该给。
③如果妻子懒做,又不和你一起生活,只要没离婚,也应该给,只是给得不情愿。
④如果妻子有外遇不和你一起生活,坚决不给。
其实给与不给那是夫妻间的事,如果真合不来就离婚,这种有夫妻之名没夫妻之实,活起累,何不干脆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没有离婚期间,夫妻之间一方有难,另一方有管理扶持甚至有抚养的义务。妻子的过错是妻子的问题。作为丈夫绝不能以此来产生报复行为。妻子病了,就应该义不容辞的为妻子治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离婚就应该给治病,懒惰不会过日子的女人,让人愤怒哀叹,自私自利,有钱享受生活,不防备后路,不去挣钱,那来钱潇洒?挥霍无度,坐吃山空,穷困潦倒,自作自受。出四年了没互相理解相处,感情淡薄了。人命关天,有病就应该给治病救人,通过这事,希望她痛改前非,夫妻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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