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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怎么能通俗地解释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判决书,裁定书,判决请问怎么能通俗地解释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请问怎么能通俗地解释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答:弄清楚这个问题。你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程序法,什么是实体法。
裁定书一般是针对程序上的事情;判决书针对实体上的事情。
例如:民法是实体法,就是具体规定你的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法,是告诉你怎么去打官司的程序。属于程序法。
为了方便你更好的了解,给你举一个形象的例子,你给甲借钱10万,甲不还,你和甲打官司,法官判决你赢了,法官要用判决书来判你赢。不会用裁定书。
如果是你没有在甲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去了乙所在地的法院,法官会用裁定书来下定论。因为涉及到法院管辖的问题,管辖属于打官司的程序,属于程序法,所以法院用裁定而不用判决。
我的解释,不知道你听明白了吗?没有明白可以私信我留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主要区别:法院裁定书是诉讼文书,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判决书涉及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
1、法院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在我国,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二审的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
2、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规: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从2014年1月1日起在互联网全面公布,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晒”的4类判决书外,公众均可随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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