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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能取保吗?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能取保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强迫交易案件在批捕后,被告方才找到诸多可以证明强迫交易不成立的证据,公安还是以强迫交易送检审查起诉,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这期间,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涉嫌犯罪的人,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被成为犯罪嫌疑人。
对于以上问题,我将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就几个问题做出如下回复。
一、关于公检法三机关取保候审的权能
取保候审是刑事法律强制措施之一,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谁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三、关于补充侦查
(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二)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关于证据的提交与提供
犯罪嫌疑人如果有对自己有力的证据,最好如实供述,或者由相关人员向侦查机关提供,相关证据由侦查机关调查取证,还可以告知辩护律师处理。
五、关于律师辩护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还可以到相关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检察院退侦有两种情况:1、违法不构成犯罪,虽然有违法,但是情节轻微不够成行事犯罪,公安机关认为构成行事犯罪,但检查机关认定不够成行事犯罪,那么这里面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按刑事案件侦办。二公安机关为怕后期担责移交检察机关裁定。2、构成犯罪事实证据确凿,但任有部分重要重要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够清晰需要重新侦查。
取保候审有几个条件需要具备:一,没有犯罪记录初次犯罪。二,没有社会危害性犯罪。三,犯罪性质轻微不属于重大刑事犯罪。
无法取保的原因:一、经济犯罪牵涉经济利益交广正在侦办。二、上级部门指定的案件,下属办案单位无权办理取保。三、办案单位领导不予取保。
每个单位一年的取保数量也是有限的,另外涉及的地方单位有权决定取保与否,如果不是上级单位指定的案件那么就是地方单位的原因,至于能不能取自己都走动吧,不是特别重要的案件是可以取保的,祝你好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或者法院审理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已决定批捕的,再取保比较难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理论上是可以的。
公安机关依然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并且不需要经过检察院同意,法律规定只需要将取保候审的结果告知批捕的检察院就行。虽然理论上是这样,但还是有很大难度的,你想啊,公安第一次送检审查起诉的时候,他们要么觉得证据充分了,要么就是觉得没那么充分但一般检察院会退继续侦查就是了,那么,在这个时候,可想而知公安机关愿意取保的机会不高。我觉得这个时候有两件事可以做:
1.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2.和当事人沟通目前的证据情况以及证据所反映出来的案件事实是怎么样的,以此避免在退查期间其面对讯问时手足无措,节外生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是否退侦与能否取保没有多大的关系,是不是能够取保主要是看是不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至于什么情形符合取保,具体参考《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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