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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亲生父母要他赡养,如果拒绝要负法律责任吗?
孤儿院,孩子,父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亲生父母要他赡养,如果拒绝要负法律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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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些地方称之为事实孤儿。这是对孤儿认定条件有所放宽时的定义。
要着重强调的是: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对孤儿的认定条件,总体来说是不断有所放宽的,目的无非是尽可能地照顾好这些可怜的孩子。同时还要特别强调的是:越到前期,对孤儿的认定要求越严。民政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不可能将不符合相应的条件的孩子按孤儿对待,并免费安排到孤儿院扶养长大的。
四、回答题主的问题: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亲生父母要他赡养要负法律责任吗?
综上所述,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成年人,对所谓的亲生父母亲,完全没有履行赡养的法定义务。原因也十分简单:从孩子被认定为孤儿的那一刻起,其父母亲就己经丧失了合法的监护人资格,等于解除了孤儿与父母亲之间的法律义务。何况,孩子需要父母亲抚养、教育、保护的时候,他们不管不顾,不计后果,一走了之。孩子长大成人了,他们又来找孩子,要求赡养。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啊?因此,我的建议是:对这样的父母亲,孩子完全可以置之不理。这样做,合情,合理,合法。
如果父母亲不服,去法院起诉好了。孩子奉陪到底就行了。毕竟,法院是讲理的地方啊!
写到这儿,我在揣测:如果这样的父母亲多少还残存着那怕一点儿良心,是不是会羞愧交加,想办法自行了结了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法律上已经与亲生父母脱离了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也就没有义务再为亲生父母尽赡养的义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必须给出答案: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如果突然冒出一对亲生父母要他赡养,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因为他从小就没有了法律意义上的父母,长大后也谈不上给谁当法律意义上的子女。
其次,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长大后又冒出来对亲生父母,这题目看似悖理,其实现实中不无可能和存在。
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有两种可能:一是父母双亡,被人送到孤儿院,另一种可能就是被遗弃。
令人伤心的事,这种有父有母却被遗弃的孩子,时有所见,明有所闻。
我小的时候,经常听到大人说,哪儿哪儿放着个刚下生的孩子,被谁捡回家了,身上还放着半袋奶粉,几块钱什么的。这些年也时常会听到,哪个派出所、哪个孤儿院门前,发现弃婴。
令人愤怒的是,这些孩子都不是父母双亡!
你想一下,一个怀着孕的女人,他丈夫先死了,她刚生下孩子又死了,或者她自己生下孩子,先扔掉,再去死,这种可能性,在我们和平年代,有几个发生的可能?即便真正发生,孩子不被亲戚收养而是被遗弃被送到孤儿院的可能,又有多大?
所以,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亲生父母又冒出来,找他要赡养费的可能,真的存在。
还有一个原因是,这样能遗弃孩子的父母,大多是既无责任心,又无良心,还好吃懒做,一辈子穷困潦倒,所以,当他某一天饿着肚子望着天上的星星,突然想起自己当年还生了一个孩子,他一个鲤鱼打挺,跑去找这个他当年遗弃的孩子要他养老,一点都不奇怪。
但是,他当年遗弃了这个孩子,这个孩子被别人养大,他没有对孩子尽抚养义务,在法律上,孩子已经是孤儿,即无父无母。这个事实,在孩子小的时候就固定了,而且,无父无母这件事是不可逆的,孩子需要你的时候你死了,你需要孩子的时候你又活了,我们大中国,尽管最讲人伦孝道,但也没有这样的法律。
所以,对于从小没有抚养自己的父母,不管你是不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不管他们是死是活,都与你无关,你对他没有任何义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里面有个更重要的问题,你怎么证明孤儿院的孩子是你的儿子或女儿呢?首先来说中国的规矩是但凡能找的父母或者直系亲属个孩子孤儿院都不会收留的,反过来父母也绝不可能有文件能证明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是自己的亲身儿女,除非坐亲自子鉴定,但是亲子鉴定除非双方都同意否则是无效的,也就是儿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就不能证明你是孩子的父母也就不存在抚养费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孤儿?现实在是被遗弃才叫孤儿,现在是孤儿院为实际收养人,户口已经在孤儿院,在法律上你与生物学上父亲不存在父子关系,你不应承担赡养责任。
你是被遗弃的对象,法律上要求对方去证明你与他是父子关系,重点说明验DNA只能证明生物学上父子关系,并非法律上父子关系。就像20前人扔掉有价值垃圾,后来这个人想要回20年前扔掉有价值垃圾,这本身就是个笑话。扔垃圾还要罚乱扔垃圾费和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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