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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拖欠3年已结清,可以要利息吗?
赔偿金,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务费拖欠3年已结清,可以要利息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劳务费拖欠3年已结清,可以要利息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对方索要经济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拖欠工资的50%,但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劳动部门下达支付工资的行政行为后仍然拒不支付工资的,可以索要50%的经济赔偿金。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在没有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索要 25%的经济赔偿金。 告诉你《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早有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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