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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后,孩子跟男方,现在孩子读书需要用钱,能起诉女方支付抚养费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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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夫妻协议离婚,离婚时孩子十个月左右,当时协议说女方不用支付抚养费。现在孩子六岁半了,转学到城里读书,需要用钱,男方可以起诉女方支付抚养费么。前面这六年,女方一共加起来只给了两千块钱左右,现在起诉还能追讨么,能追讨多少。起诉需要哪些资料,望专业人士指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变更小孩的监护人,变更抚养权。
如果男方实在无力供养孩子上学,或者发生了什么意外,或者男方没有其他亲戚愿意抚养。那小孩可以去寻找自己的亲妈。
根据国情,根据民情,根据乡情,孩子都是跟父亲姓,随父姓。是男方家里的人。如果有点骨气,有点宗族观念,男方也不会向离婚的女人伸手。
当初签协议时,几乎是两清了,互不干涉各自的生活。照协议办,有法可依。协议就是法规,就是文件。
如果想撕毁协议,把孩子交给女方抚养也可以。
如果想复婚,只要女方愿意。
但起诉没有理由。反而显得男方没什么男子汉气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起诉,追讨孩子的撫养费。撫养未成年子女,是孩子父、母的共同责任。这与是否离婚没有关系。
除非原先的离婚协议中,双方有特别约定,并已经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否则,拒付子女撫养费是违法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协议离婚了,已经多年。当时孩子给你,你也愿意接受,现在又提出问题,看来,你这个人在婚姻生活方面是不严肃的。女方现在可能已成家立业,有了孩子,过着平静的生活,现在又突然冒出从前的事,这无疑会给她们现在家庭制造麻烦。影响他人家庭的和谐。
人,应该有志气,既然孩子离婚时,双方协议已经定下了,你再困难也要咬紧牙关克服困难,这才显示男人志气。你现在的孩子在接受义务教育,是花不了多少钱的,如果连孩子的生活你就承担不起,那是否是太窝囊了。如果实在有困难,孩子初中毕业后,就可以参加劳动,让孩子慢慢独立生活。
请拿出男子汉的志气来,别做胡搅蛮缠的事。人格至上。别再丢人现眼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还准备起诉夏天发先生的,为了孩子,他必须要出来,我都等21年,那是他抛弃孩子21年,重男轻女,他到现在还在怀恨我们的,我不给点威严他都不知道他姓谁名谁了他还乐观开心快乐,他也不能怪我的,就算我父亲当年骂了他,他就无情抛弃孩子,让我们替他受死,憋屈委屈,心里堵的慌,我越想越想不通的,我是女士,他是男士,他对孩子无情无义,我启能饶了他呐,惹到我,得罪我,那他就是该到站了,他能逃过法律法规吗,那孩子是证据,那也是他愧疚孩子的,亏欠孩子,天堂有路他不走,他非要往地狱门走,怪谁,只能怪他自己,良心太坏,我好人还怕他坏人吗,他就不是人,他全家都不是人的,包括他的爸妈更不是人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从法律规定上看,可以起诉女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一般来讲,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议约定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双方所做约定受法律保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决。
但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随着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的不断变化,也在发生变化,出现重大变化后,法律也许可原来协议约定的或者法院判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数额进行变化。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也就是说,子女有权利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要求,但这个要求必须是合理的要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起诉啥,自己孩子都养不起吗!当初为什么不把孩子给女方,或者当初说说抚养费这事,不要翻旧账,除非协议上写了,抚养费有女方负责可以起诉,不然的话你还是想办法多挣点钱吧,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不要打扰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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