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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躲猫猫”,另一方怎么离婚?
被告,人民法院,下落不明一方“躲猫猫”,另一方怎么离婚?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方“躲猫猫”,另一方怎么离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正合适我,我就亲身经历过等待了六年他不出现,后来我上法院起诉离婚就离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一方离家无音讯满两年,另一方想离婚,可以按照宣告失踪程序宣告其失踪,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直接起诉,由法院用公告的方式送达,再开庭缺席审理;如果乙方失踪满四年,可以通过宣告死亡程序来宣告失踪人死亡,两个人的婚姻关系就自然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亲,看到你的问题,让我做一下朋友当时的做法,也是一方不出现,另一方离婚的方式:
1、单纯的解除婚姻关系。当时是女方起诉男方,男方不出面。原告必须到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现在是网上起诉立案,民事,递诉状可以不去当地法院。法院发起诉状给被告,被告接到庭开庭。如果被告不接或者失踪,法院发公告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和他的家门口,3个月,仍没出现,照样开庭,缺席宣判,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婚姻关系,是不允许离婚的,除非是你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他是失踪或者家庭暴力之类的,这个证据一般是居委会或者被告家里给你作证,如果是你个人或者你家里的证明,是不生效的,不允许离婚。半年后再进行第二次起诉,也是上次的流程,3个月的公告,然后开庭,一般第二次就判决离婚了。
2、如果起诉书只是解除婚姻关系,就是这么简单。但是,你起诉书如果还想解决债务债权和孩子抚养问题,这个缺席宣判就不会给你判。
所以,最好是协商,实在找不到他,请律师帮你解决起诉的问题,个人能力还是不如专业的律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直接起诉啊,一次不行就2次,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起诉强制离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下,就是双方当事人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诉讼要符合条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为一方躲猫猫,不是下落不明,所以管辖法院的确定,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据等材料,如果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
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相关事实和证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判决文书送达生效后,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判决书生效,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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