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17年中标某项目,现在审计时,要求按9%增值税调整合理吗?
税率,增值税,施工方17年中标某项目,现在审计时,要求按9%增值税调整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某工程是2017年1月中标,当时建筑业增值税11%!
随后增值税降到10%,后再降到9%。
2019年12月项目按照当时投标单价结算。
但是审计时提出,结算单价应考虑2%的税率差。
你觉得审计扣减2%税率差是否合理?
如果你认为合理,具体应该如何扣除,如果认为不合理,请说明理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位朋友,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因增值税税率调整因素,合同一方进行价格谈判,是合理的。但价格调整幅度不是增值税下调税率百分点。如案例所述增值税税率虽下调了两个百分点,但建设方不能简单地要求施工方工程造价也下调两个百分点。
自2018年5月1日起,一般建材增值税税率由17%降为16%;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由11%降为10%。
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建材增值税税率由16%降为13%;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由10%降为9%。
增值税税率调整,会影响到企业的采购成本和销售收入,进而影响到企业利润和股东收益。所以,因增值税税率调整,合同一方进行价格重新谈判是正常的,也是合理的。
增值税税率调整价格谈判,需要考虑的诸多因素:
一是既要考虑销项影响,也要考虑进项影响;
二是既要考虑施工方采取包工包料承包方式,也要考虑施工方采取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
三是既要考虑一般纳税人一般征收模式,也要考虑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模式;
四是既要考虑一般纳税人税率变化,也要考虑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没有变化。
考虑到以上诸多因素,我设计的场景是:因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由11%降为9%,建设方审计工程造价,要求施工方工程造价下调2%,由施工方答辩。我想代表施工方答辩如下:
一、施工方是采取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施工方是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征收方式,或者施工方是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征收方式。
施工方如是以上情况,无论是2017年中标时,还是2019年以后开票时,其缴纳增值税都会采取简易征收方式,征收率为3%。建筑业增值税税率虽下调两个百分点,但简易征收率不变,仍然是3%。
这种情况,建筑业增值税率下调,对工程造价没有影响。建设方不能要求施工方下调工程造价。
二、施工方采取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施工方是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征收方式。
假设,2017年度工程中标造价是100万元,整个工程采购建材金额为60万元。进项发票抵扣情况是:
1、2018年5月1日前,收到20万元建材专票,税率是17%;
2、2019年4月1日前,收到20万元建材专票,税率是16%;
3、2019年4月1日后,收到20万元建材专票,税率是13%。
(一)先考虑销项因素影响
计算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下调两个百分点,施工方工程造价相对价格提升金额:
=100/(1+9%)一100/(1+11%)
=91.74-90.09
=1.65万元
造价相对提升率:1.65/100=1.65%
(二)再考虑进项因素影响
计算建材增值税税率下调,施工方建材采购成本变化:
1、按2017年工程中标一次性采购成本计算
=60/(1+17%)=51.28万元
2、按实际分三次采购成本计算
=20/(1+17%)+20/(1+16%)+20/(1+13%)
=17.09+17.24+17.70
=52.03万元
3、成本增长额=52.03-51.28=0.75万元;
成本增长率=0.75/100=0.75%。
(三)销项因素与进项因素综合影响
工程造价可以下调幅度=1.65%-0.75%=0.9%
另外一种情况,如果施工方也找供货方议价,要求供货方因增值税下调,建材价格也下调。那么,采购成本可能不会相对增长。
工程造价下调幅度为1.65%。
三、施工方答辩综述
(一)施工方包工不包料,采取3%增值税简易征收方式,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其采购成本和销售收入几乎没有影响,所以不能下浮工程造价。
(二)施工方包工包料,采取增值税一般征收方式,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其采购成本和销售收入产生影响,施工方工程造价可以下浮0.9%--1.65%。
因手工写字,书写错误之处请见谅!愿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直接扣减2%不合理,应以税率下降给双方带来了多少利好。
比如2017年目标某工程3000万,2017年与甲方结算了1000万,按7%的增值税税率向甲方开票1000万,2018年与甲方结算1000万的工程款,按10%的税率向甲方开票1000万,2019年又与甲方结算1000万,9%的税率开票1000万。
投标的时候所有结算都是按11%的税率投标,税率下降之后,2018年仅享受了1%的税率下降优惠,2019年享受了2%的税率下降优惠,2017年开票1000万是没有享受税率下降的优惠的,因此,综合下来销项税负下降的比例只有1%,甲方按照11%和10%的税率取得进项税额是可以全额抵扣。
审计时全部按2%的税率差扣减工程款是不合理的,应当考虑工程承包方向甲方降税之前开票金额是多少?降税之后开票金额是多少?同工程承包方在本次税率下降实际得到了多少税收优惠也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不能搞一刀切,全按最低的税率计算优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全按照9%结算肯定是不合理的,你们可以根据税点不同时期产生的工程量与甲方做财务对账单,核算具体减少了多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全部没有给业主开具11%或10%的发票,业主这么要求是合计的,因为你当时报价是按11%报价的现在只能给对方开9%的发票,对方只能抵扣9%。你公司呢因为买的货物材料已经按高税率抵扣了,所以也没有损失。反之,如果已经按报价时的税率开票了,现在还要求按9%调整税率就是不合理的了,只能就未开票部分按新税率9%调整。
上一篇:我想在头号上上传网易云里我很喜欢的一歌手歌曲可以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