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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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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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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2、10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3、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4、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10级伤残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等;可鉴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但具体的标准应由专业的鉴定机构专门作出,这样才是有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3)全身瘢痕面积【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10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国家标准和法律规定,—10级伤残鉴定标准为一级残疾:在日常生活中完全不能自理,依靠他人帮助或使用特殊设施,生活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受限,卧床不起;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二级残疾:日常生活需要随时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在床上或椅子上活动;无法工作;社交极其困难。3、三级残疾:不能独立生活,需要经常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活动;职业限制明显;社交困难。4、四级残疾: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接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类型有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五级残疾: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偶尔监测;各种活动仅限于附近活动;工作需要大幅减少;社会交往较差。6、六级残疾:日常生活能力部分有限,但可以部分补偿,有条件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减少;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社会交往狭窄。7、七级残疾:日常生活相关活动严重受限;短期活动不受限,长期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大幅缩短;社会交往减少。8、八级残疾:部分限制与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限制长途移动;间歇性工作;限制社会交往。9、九级残疾: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10、十级残疾: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全文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全文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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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劳动者、用人单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等级分级原则为:
十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
九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多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表面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表面化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或生活局部不可以自理。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或生活大多不可以自理。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绝对失去,其它器官不可以代偿,存在特别医疗倚赖,生活绝对或大多不可以自理。
【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5.1一级
5.1.1定级原则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2二级
5.2.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3三级
5.3.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4四级
5.4.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5.5五级
5.5.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6六级
5.6.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7七级
5.7.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8八级
5.8.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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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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