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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邮政编码(防疫期行政复议如何办?东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答疑)
行政复议,法律服务,疫情东莞邮政编码(防疫期行政复议如何办?东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答疑)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月3日,东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始正常对外服务。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东莞市司法局发布温馨提示。
在疫情防控期间,需办理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等事项的广大市民建议注意以下内容。
建议优先选用网络、电话等公共法律服务渠道
(一)建议大家寻求法律服务事项时,优先选用网络在线咨询和电话咨询服务。具体方式有:拨打12348 热线或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https://gd.12348.gov.cn)、微信公众号(广东掌上12348)、“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法律服务专区等,线上服务时间为7X24小时。
(二)如确有紧急法律服务事项需现场办理,建议先通过线上咨询和电话咨询,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及邮寄申请指引》详见附件1,咨询电话:22490148),尽量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如非紧急的法律服务事项,建议在疫情过后再办理。
办理行政复议业务的相关提醒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申请人优先选择通过邮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书(样式)》详见附件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样式)》详见附件3),法律效力与现场申请相同。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邮编523000,咨询电话:22831359。
(二)申请人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治疗、隔离等原因无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
(三)疫情防控期间,如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需来现场办理阅卷等事项的,建议事先与案件承办人员预约。
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的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现场办理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等业务的群众,请务必佩戴口罩,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对没有佩戴口罩和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现场办理业务。同时,请自觉遵守秩序,有序办理业务。如服务机构出现较多办事群众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限流措施,请自觉遵守秩序,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
附件
1、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及邮寄申请指引
2、行政复议申请书(样式)
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样式)
【作者】 李玲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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