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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注意事项10条(国庆期间防疫必须做好六件事)
报备,人员,核酸防疫注意事项10条(国庆期间防疫必须做好六件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广大居民朋友:
一、提倡就地过节。国庆期间人员流动增加,交叉感染风险高,途经风险区人员被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将影响工作或学习。在外工作、经商、学习、生活的家人及朋友,请告知尽可能就地过节。
二、及时主动报备。确需返回或出行的,要落实行前和返程“双报备”,提前3天通过“烟台报备”二维码(附后)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来返烟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来返烟尽量乘坐私家车,行程尽量“点对点”闭环。
三、配合扫码验码。各级行政部门、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公共场所经营者等均应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要求张贴场所码,并做好扫码、验码。市民请积极配合体温检测、扫场所码等工作,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
四、遵守防疫规定。烟台市外来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严格执行“落地即检”;省内市外常态化地区来返人员,严格落实3天2检(间隔24小时);省外常态化地区来返人员,严格按照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关防疫措施。对7天内有高风险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对7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旗)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
五、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请市民朋友尽量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会活动,减少走亲访友。举办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要提前向属地报备,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
六、做好个人防护。请市民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密切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味(嗅)觉减退等症状,不要自行用药,规范佩戴好口罩,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烟台报备”二维码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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