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权益((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
妇女,权益,国家权益((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学校应当建立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通知受害未成年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女学生,学校、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保护其隐私和个人信息,并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一)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
(二)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
(三)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
(四)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五)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
(六)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七)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必要时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
(八)其他合理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未完待续)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上一篇:全开麦是什么意思(歌手演唱“全开麦”,基本功怎么成了闪光点?)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