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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200(玉溪师范学院来啦!你听说过这所院校么?了解院校,一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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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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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
玉溪师范学院坐落于滇中著名的“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聂耳的故乡玉溪市,学校占地面积1041亩,是云南省距离省会城市最近的地方院校。学校秉承“至真至善 致美致用”的校训精神,根植玉溪、情系师范、立德树人、改革创新,为玉溪和周边地区培养了近6万名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
学校沿革
玉溪师范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978年经云南省批准成立玉溪师范专科班,1983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玉溪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玉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在玉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玉溪师范学校、玉溪成人教育培训中心(教育资源)合并的基础上建立玉溪师范学院。2007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9年成为云南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单位。
王牌专业
国家特色专业:美术学
云南省级特色专业:生物科学、艺术设计、地理科学、泰国语
云南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环境化学、人文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云南省高校一流学科(B类高原学科):美术系
招生章程
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玉溪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
第五条 学校名称:玉溪师范学院。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90。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四年。
第九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第十条 学历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玉溪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办学点及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常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2021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云南共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2.学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3.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额不满,则进行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
4.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额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若同一批次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5.学校除英语、泰语、缅甸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均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报考英语、泰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英语单科总分60%。
6.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考试。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艺术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对于云南省内报考考生,学校认可云南省音乐学、舞蹈类、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统考的任一类别专业成绩,同时必须参加在云南师范大学统一组织的民航体检,且体检合格;对于山西省内报考考生,学校认可山西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联考专业成绩;对于山东省内报考考生,学校认可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山东师范大学联考专业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考试。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对符合条件的进档体育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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