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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的部首(亲属称谓杂考)
古音,称谓,之子承的部首(亲属称谓杂考)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按:今湖南方言有称呼祖母为“娭毑”(ai jie)者,即章太炎所云“唉姐”之孓遗。“姐”本为女祖之称(《说文》:“蜀谓母曰‘姐’”),所以,“姐”和“祖”才都以“且”为兼声义符。称女孩作“小姐”乃是敬称,正如称男孩为“少爷”是一个道理。“小姐”“少爷”同辈,少爷即小父(小叔);小姐即小母(小姑)。后“姐”经引申被用来指称“姊”——这种由长辈称谓演变为平辈称谓的情况很多很常见,如“姑娘”原指姑母,后多指女孩;“郎罢”原指父亲,后亦称自己的丈夫;“姑”本指婆母,后指丈夫之姊妹(如“大姑子”、“小姑子”);“嫜”本指公爹,后指丈夫之兄;“叔”本指父辈之弟,后亦指称丈夫之弟(如“小叔子”),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姑
姑:婆母。《说文》:姑,“夫母也。”段玉裁注:“《释亲》曰: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姑舅在则曰“君舅’、‘君姑’;没则曰‘先舅’、‘先姑’……母之晜弟为‘舅’,夫之父亦曰‘舅’,妻之父曰‘外舅’。夫之母曰‘姑’,男子称父之姊妹亦曰‘姑’,称妻之母曰‘外姑’。盖《白虎通》云:‘舅者,旧也;姑者,故也。’旧故之者,老人之称也。”
按:《白虎通》“姑者,‘故’也”的说解,甚有理致。姑、耉、考,上古音近,皆有“老”义,姑即“老女”之谓。姑姑家与舅舅家通婚姻乃上古惯例(所谓“亲上加亲”),所以夫妇之间称呼对方父母为“舅”、为“姑”,拽句词儿,叫“良有以也”。
公公
嫜/傽/章——杖/丈即公爹。《康熙字典》:“俗或谓舅曰‘章’。”字又作“嫜”(杜甫《新婚別》:“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傽”(《集韵》:傽,“同‘嫜’”)。按:章、傽二字,本义与“公爹”了无关涉,用以指称公爹,乃出于假借。嫜,是因“姑”字而类同化,在“章”字旁又增加了义符“女”的晚出专字。章、杖音近,人老了行动需扶杖,故“杖”引申有老义(如“老丈”、“丈人”之“丈”皆来自于“杖”),故用为公爹之称谓;而“章”不过是“杖”的假借字罢了。
公:公爹。《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按:“公”字本义“公平”,指称公爹乃是用其假借义。如前所说,“公”、“耉”、“考”音近,耈、考,训作“老”,“公”因与“耉”、“考”音近,亦训“老”。“公”之为爵名,与“伯”之为爵名同,皆由“老”义引申而来。
婆婆
婆:婆母。《康熙字典》:“方俗称舅姑曰‘公婆’。”又指老妇,《乐府诗集·折杨柳枝歌》:“阿婆不嫁女,那得孙儿抱?”“婆”字又作“媻”(《博雅》:媻,“老媪也”)。
按:“婆”本联绵词“婆娑”的书写用字——俩方块字中的一个,用来指称婆母,是用其假借义;而“婆”所假借的本字,其实就是“妇”。汉语上古无轻唇音,所以妇、婆二字的声母一样(二者並母双声)。后“婆”引申为婆母之专称。
丈夫
夫:丈夫。《康熙字典》:夫,“男子通称”;又:“男女既婚配曰‘夫妇’”;又:“先生长者曰‘夫子’,妻称夫亦曰‘夫子’”。
按:丈夫,本谓身高一丈之“夫”,乃男子之美称。引申为妻子对配偶的称谓。又有称丈夫为“郎罢”(郎伯)者,“郎罢”本为父称,用以尊称丈夫,一如呼丈夫为“老爷”“老公”(“爷”、“公”皆父称)。上古时期又有称丈夫为“特”者(《诗经·鄘风·柏舟》:“髧彼两髦,实维我特”传:“特,匹也”)。特、敵/嫡上古音近(二者定母双声,职锡旁转),这个训为“匹”的“特”字,也是“敵/嫡”字之假借。
妇女
妇:已婚妇女。《康熙字典》:“《尔雅·释亲》:‘子之妻为妇。’又,女子已嫁曰‘妇’。‘妇’之言‘服’也,服事于夫也。《礼记·昏义》:‘妇人先嫁,三月敎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又《郊特牲》:‘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按:“‘妇’之言‘服’也”及《礼记》的这些说法,掺杂了太多夫权主义的私货。其实“妇”的本义就是已婚妇女。“妇/婦”字从“女”、从“帚”(象手持扫帚以清扫形),以执掌家务会意为已婚女性。
兄
兄:同辈男子先出生者。《尔雅·释亲》:“男子先生为‘兄’。”
按:“儿/兒”字,甲骨文象头部囟门尚未合拢之人形,字义为“幼儿”;“兄”字的甲骨文象头部囟门已合拢之人形,表示与“儿”同辈但年长于“儿”者。兄,本读“况”(《汉书·尹翁归传》“尹翁归字子兄”注:“兄,读曰‘况’”);训“赐”,与“贶”(《说文》:“赐也”)通(《汉书·武帝纪》:“遭天地况施,着见景象”)。受赐则物有所增多,兄岁长于儿,故呼之为“兄”。
昆:兄。《玉篇》:兄,“昆也。”《诗经·王风·葛藟》:“谓他人昆。”传:“昆,兄也。”字又作“晜”。按:“昆”字本无“兄长”义,呼“兄”为“昆”,因兄、昆上古音近(二者匣见旁纽,阳部叠韵),故得相假。
子
子:子嗣。《广韵》:子,“息也。”《增韵》:子,“嗣也。”《易·序卦》传:“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按:子,甲骨文象裹于襁褓中的幼儿之形。
长子称“孟”(《说文》:孟,“长也”),其甲骨文字形为“子”在“皿”中。《说文》认为“孟”是为“从子、皿声”的形声字。也有人认为,“孟”字以将“子”置于“皿”中洗浴,会意为“长子”。窃以为,婴儿洗浴,应不止于长子,故此说未安。“皿”乃食器(《说文》:皿,“饭食之用器也”),“孟”字从子、从皿,其字理或与上古“食首子”的习俗有关。《墨子·节葬下》:“昔者越之东有核沐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又《鲁问》:“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鲜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韩非子·二柄》:“桓公好味,易牙蒸其首子而进之。”又《十过》:“君之所未尝食,唯人肉耳,易牙蒸其首子而进之。”《后汉书·南蛮传》:“(瞰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味旨则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杨树达《易牙非齐人考》云:“越东、楚南、西羌并有杀首子进君之俗,易牙蒸其首子进于齐桓,为齐桓所好,正所谓‘美则以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者也。窃疑易牙本夷戎之类,非中国之民,本其国俗以事齐桓,故进蒸子而不以为异。”
人类学研究表明。“杀首子”并非“夷戎”之习俗,该习俗曾在各原始民族皆有所流行。如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和以色列人,便都有过以头生子女作祭品的习俗。《圣经·出埃及记》:“要把所有头生的分别出来供献给我。”上帝要亚伯拉罕把他与正妻撒拉所生的儿子以撒献为祭品,耶弗他被迫把独生女儿献给上帝等等,都是明载于《圣经》的。至于“杀首子”的原因,除了“宜弟”说之外,还有“荡正”说。《汉书·元后传》:“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胸正世。”颜师古注云:“荡,洗涤也。言妇初来,所生之子或他姓。”章炳麟《检论·序种姓上》申之说:杀长子是因“妇初来也,疑挟他姓遗腹以至,故生子则弃长而畜稚”。我看这个“荡正”说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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