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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课程(法学专业入门须知(哈佛大学))
法学院,哈佛,美国法学专业课程(法学专业入门须知(哈佛大学))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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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笔者是哈佛法学院法学硕士项目(LLM)的毕业生。本文是其对哈佛法学院学习经历的回顾之一,重点谈及其在哈佛法学院的入学第一课。
在学期正式开始前,哈佛法学院的LLM学生必须先参加一个为期两周的培训(Orientation)。在培训中,有一门1学分的法律研究、写作与分析(Legal Research, Writing & Analysis)课程,成为了我们在哈佛法学院修读的第一课。这门课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术规范、美国法的基本知识以及美国法学院阅读和写作的基本技巧,其目的是让国际学生快速适应美国法学院的学习方式。这门法学院第一课在两个方面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一,重视学术规范。
这门课第一节课的主题叫做“Avoiding Plagiarism”,就是告诉学生什么行为属于抄袭、如何避免抄袭、如何正确地添加引文和注释。最重要的内容便是避免抄袭的三项原则:
标明出处("Cite the source for any words, ideas, or methods that are not your own, regardless of where you found them.");
直接引用必须加引号或采用独立的引语段("When you quote the exact words of a source, put those words in quotation marks or in a block quotation.");
间接引用(改写)必须采用不同的表述("When you paraphrase a source, do not use quotation marks, but you must recast the source sentence entirely in your own words in a new sentence structure.")。
在这节课后,有一个1.5小时的测试,考了12道客观题(主要考察什么行为属于抄袭)和2道主观题(给了两篇文章,进行改写(paraphrase)并添加引文和注释)。正式开学后第一周,我们便收到邮件,告知客观题的答题结果,部分未通过的同学必须重新参加测试,同时告诉我们主观题的答题结果会尽快通知,而未通过的同学将接受法学院安排的有关改写(paraphrase)的培训。当然,强调学术规范不仅止于这一堂课。
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在随后的一次撰写法律文件的练习中,因为时间紧迫,我在引用判例中的表述时未能对语句结构进行大幅调整,只做了同义词替换,导致助教专门将这些语句标出,善意地提醒我应当严守学术规范。这一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遵守学术规范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
第二,重视方法学习。
这门课虽然也介绍一些基本知识,例如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美国法律现实主义传统等,但是更多地在教授学生阅读、写作、思考乃至考试的方法。
除了第一节课讲学术规范外,从第二节课开始,几乎每堂课都会传授我们在美国法学院学习所必须的方法和技巧:
第二节课的主题是“Comparing Civil Law and American Federal Common Law System; Reading Common Law Judicial Opinion”,后半节就在讲授如何阅读美国的案例以及做case brief;
第三节课的主题是“Goodridge and Beyond”,让我们提前阅读三个有关同性婚姻的美国判例,用这三个案例来演练之前学习的阅读和debrief方法;
第四节课的主题是“American Legal Writing and IRAC/CRAC”,主要介绍美国法律写作常用的IRAC/CRAC框架(IRAC/CRAC是指Issue/Conclusion,Rule,Argument,Conclusion);
第五节课的主题是“American Legal Realism”,不仅介绍了美国法律现实主义的诞生和发展,还强调了法律现实主义对法律问题思考方法的影响和启示;
第六节课的主题是“Apply IRAC in the Exam Setting”,主要讨论IRAC写作框架在法学院考试中的运用。
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哈佛法学院的老师和学生对如何在考试中取得成功(直白地讲,就是考高分)有着独特的兴趣和研究。这门课的一本必读书目——《Open Book:The Inside Track to Law School Success》——的主要内容就是告诉学生如何在法学院考试中考高分,而本书的作者之一是哈佛法学院研究法理学的终身教授John C. P. Goldberg。
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值得澄清:正如Goldberg在书中和课堂上所暗示的,参加法学院考试就像在实践法律(“Taking exams is like practicing law."),也就是说,之所以要重视考试方法,是因为法学院考试与实践中解决法律问题具有类似性。因此,如果有的法学院考试与法律实践毫无关系,单纯地只是考察背诵记忆或者对某个学者观点的熟悉程度,那研究应对这种考试的方法便可能没有什么意义。
简而言之,在我们看来,哈佛法学院的入学第一课,主要教学生两件事情:
(1)做一个正直的法律人;
(2)学好法学方法。这也是我们能想到的法学院教给学生最重要的东西。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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