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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的扣税及计算公式(9+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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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消费税的扣税(9项)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9.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P157)
扣税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1.可抵税的项目有9项
与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范围基本相同,微妙差异是:
多了摩托车,少了葡萄酒。
2.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扣税应税消费品的用途与来源
用途: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列举的需要进一步加工才能进入消费品市场的外购化妆品、鞭炮焰火、珠宝玉石的转售。
来源:
来源于工业企业——外购、委托加工收回;
来源于进口;
来源于商业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
【注意】
在批发零售环节不能抵扣消费税税款。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向受托方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质量原因退货,可退已征消费税款。
【例题·计算题】某外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出口经营权)2017年3月从生产企业购进高档化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万元,增值税4.25万元,发生运费0.5万元,当月该批化妆品全部出口取得销售收入35万元。该批货物增值税退税率为15%,计算该外贸公司出口化妆品应退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金额。
【答案及解析】该外贸公司出口化妆品应退的增值税=25×15%=3.75(万元)
该外贸公司出口化妆品应退的消费税=25×15%=3.75(万元)
合计退税=3.75 3.75=7.5(万元)。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组合难点】
1.增值税与消费税纳税环节的差异。
2.增值税与消费税计税依据的衔接。
【例题1·计算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生产高档香水精5吨,成本16万元,将0.7吨移送投入车间连续生产香皂;2吨移送用于连续生产调制高档香水;1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14万元。企业当期销售香皂取得不含税收入20万元,销售高档香水取得不含税收入30万元,当期发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6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为多少万元。
【解析】销售高档香水精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高档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高档香水(应税消费品),在移送环节不缴纳消费税,也不缴纳增值税;高档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香皂(非应税消费品),在移送环节缴纳消费税但不缴纳增值税;销售香皂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20 14 30)×17%-6=4.88(万元)
应纳消费税=[14×(1 0.7) 30]×15%=8.0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合计=4.88 8.07=12.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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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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