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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新闻(濮阳县通报5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
濮阳县,疫情,公安局濮阳县新闻(濮阳县通报5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对在疫情防控中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3月23日凌晨5时许,公安局接到警情:某花园小区一保安因扫码被一业主撞倒受伤。濮阳县公安局积极取证,经法医鉴定受害人为轻微伤,4月5日经濮阳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的故意伤害行为行政拘留十二天并罚款伍佰元,对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行政罚款贰佰元。
案例二:3月22日18时许,在某小区发生一业主赵某某酒后辱骂疫情工作人员并把手机摔毁,接警后公安局迅速出警,组织精干力量查处该案件,4月5日赵某某因阻碍执行公务依法被濮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天,并责令赔偿手机损失伍佰元。
案例三:2022年4月2日13时许,违法行为人曹某某在濮阳县某路经营的某台球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暂停营业期间,违反疫情政策规定擅自开门营业致使一名新冠肺炎密接人员打台球,导致多人被隔离,造成人力、物力、财力损失,后果严重。4月26日,濮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对曹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四:2022年5月4日20时许,濮阳县公安局对某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某KTV正在营业。公安局立即对某KTV进行查封。2022年5月6日,濮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对某KTV负责人刘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五:2022年5月6日14时许,濮阳县某小区业主郭某某在濮阳县城区实施疫情静态化管控期间,私自外出购买香烟,行至小区南门时与值班门岗保安发生纠纷后,将门岗保安撂倒。濮阳县公安局接警后受理案件,经调查,违法行为人郭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022年5月6日,濮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对郭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提醒广大居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共同守护健康平安社会秩序。
濮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7日
来源:濮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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