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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陇南市召开生态环境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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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9月30日下午,陇南市召开2022年第三次生态环境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苏海军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孙琛发布2021年陇南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甘肃日报、甘肃人民广播电台、陇南日报、陇南发布、陇南电视台、陇南之声、陇南市人民政府网、武都电视台、武都发布等十余家省市区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2021年陇南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整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2021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优于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为98.5%,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II类,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稳中向好;全市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声环境质量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状况良好,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一、环境空气质量
总体状况:2021年陇南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06,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16微克/立方米和2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1.7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的第90百分位数为114微克/立方米。市区优良天数为339天,与上年相比增加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8.5%。
措施和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治理工业、燃煤、机动车和扬尘“四类污染源”,采取调度、通报、约谈、现场督办等形式,强化燃煤锅炉监管、生活面源污染防治、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管控、机动车监管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空气自动微测网点作用,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准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向好。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2021年,陇南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嘉陵江、西汉水、燕子河、洛河、青泥河和白龙江6条主要河流,水质均为优,国控、省控断面均达到相应考核目标。“十四五”12个国考和5个省考水功能区断面年均值达标率为100%。
地下水环境质量:2021年,陇南市纳入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的6个监测点位,钟楼滩水源、文县晆坝地下水水质类别为Ⅱ类;礼县东新路水厂、两当自来水厂和孙家坝水源地下水的水质类别为III类;汉源镇孟磨村地下水的水质类别为Ⅴ类,地质本底值有关。全市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2021年,全市共有2个地级地下水源、10个县级地表水源、5个县级地下水水源,17个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措施和行动: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销号和定期预警通报制度,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白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康县燕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进入了中央投资项目库,将分阶段实施。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完成了生态环境部督办的27个涉及交通线穿越、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等水源地问题整改,完成了全市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对全市12个国考断面、5个省考断面、9个城区污水处理厂、21个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17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7个“千吨万人”乡镇水源地,以及涉及水污染防治的相关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切实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力度,确保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安全。
三、土壤环境质量
总体状况:2021年全市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全年未发生污染环境事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措施和行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了全市66个地块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了61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的污染排查及自行整治和工程整治,更新了年度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其中疑似污染地块40个,污染地块9个;确定全市3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并申报实施了一批农用地土壤污染安全利用项目。农村环境整治方面,“十三五”以来全市累计对264个村实施了农村环境整治,目前全市13%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编制了“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十四五”计划争取中央项目资金约2.5亿元,拟对290个村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全面开展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成县、康县、西和县、徽县排查出的9条农村黑臭水体分阶段进行了综合整治。固废危废监管方面,建立了市、县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多次开展了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严厉整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事业单位454家,提出监察建议90余条、整改措施120余条,下发督办通知26份,有效遏制了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
四、声环境质量
区域声环境质量:陇南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7.1 dB(A),环境质量等级“三级”,评价为“一般”。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陇南市城区交通干线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4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一级”,评价为“好”。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陇南市城区功能区声环境各类区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为54.9~67.8分贝,夜间为47.6~62.4分贝。
措施和行动:按照现有城市布局和陇南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对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了调整,编制了《陇南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2018—2023)》。根据相关部门职责,对环境噪声污染分类管理工作内容进行了界定,明确了相关部门噪声管理工作任务。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交通、施工、社会生活、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监管,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
五、辐射环境质量
2021年,陇南市辐射环境质量良好。
经监测,白龙江陇南段水体、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体以及土壤、空气等自然环境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天然本底水平。
六、生态环境状况
根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对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价,陇南全市生态环境状况级别评价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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