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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可再生能源(世界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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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在过去30年中,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呈现多样化发展,导致1990年以来可再生能源消费的部门构成发生了显著变化。最显著的趋势是用于交通运输的生物燃料的急剧增长。2017年,用于交通运输的液态生物燃料和沼气占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的10.5%。
(二)电力生产
2018年,经合组织可再生能源总发电量达到2862.1太瓦时,相较2017年的2727.5太瓦时,增加4.9%。这相当于经合组织2018年总发电量的四分之一( 25.8%),目前与煤炭相同。
自1990年以来,经合组织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年均2.8%的速度增长,是发电总量年均增速的两倍以上( 1.3%),这反映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中“新”可再生能源的强劲增长,如太阳能光伏、风能、可再生城市垃圾和沼气发电。
在可再生能源中,水力发电的份额最大,为50.0%(1429.6太瓦时),但1990~2018年,水力发电的年均增长率仅为0.7%。风能从1990年的0.3%(3.8太瓦时)增至2018年的26.0%(745.3太瓦时),年均增长20.7%,成为第二大可再生能源。
同一时期,太阳能光伏在经合组织可再生发电量中的份额从0.0%升至11.0%(315.5太瓦时,年均增长率为33.9%),沼气从0.3%增至2.8%(81.4太瓦时),从1990年起年均增长率11.7%。
所有这些能源的增长率都高于传统技术,如上述水力发电( 0.7%)、固体生物燃料( 2.4%)和地热( 2.3%)。因此,1990~2018年,非水可再生电力的年增长率达到8.7%。
随着其他类型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可再生能源中水力发电的份额从1990年的89.4%降至2018年的50.0%。1990年,大部分非水可再生能源是由固体生物燃料(67.4%)和地热能(20.4%)产生的,而太阳能光伏和风能在1990年占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3.8%。然而,从1990~2018年,太阳能光伏和风能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其他任何能源,占37.1%。
自1990年以来,经合组织欧洲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年均增长率为3.7%。这一增长率高于其他经合组织地区,经合组织美洲区域为2.1%,经合组织亚洲—大洋洲区域为2.5%。
在经合组织美洲区域,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份额从1990年的18.5%增至2018年的23.1%,在经合组织欧洲区域,从17.5%增至35.7%,在经合组织亚洲—大洋洲区域,从1990年的12.4%增至2018年的14.6%。由于增长,1990年(17.2%)~2018年(25.8%),经合组织区域作为一个整体总发电量中可再生能源占比最高。
(三)装机容量
截至2017年底,约1075.6吉瓦(GW)(占经合组织总装机容量的35.7%)装机是来源与可再生能源和废弃物。与2016年相比,新增装机54.8吉瓦,装机的增长主要由太阳能光伏和风能所驱动,二者分别增加了26.0吉瓦和23.7吉瓦(核电装机容量减少了4.0吉瓦,这就是为什么太阳能光伏和风能的增长总和大于经合组织装机容的增量)。
总装机中占比最大(16.3%)的可再生能源是水力发电,装机容量为492.4吉瓦,随后依次是风能288.0吉瓦(9.6%),太阳能光伏214.5吉瓦(7.1%),生物燃料和废弃物发电68.6吉瓦瓦(2.3%)。
在生物燃料和废弃物中,固体生物燃料装机为35.0吉瓦,沼气装机为15.3吉瓦,城市垃圾装机为13.4吉瓦,液体生物燃料装机为2.4吉瓦。其他可再生能源装机,即地热(0.3%)和太阳能、潮汐、波浪和海洋能等装机占比为0.2%。
1990~2017年,经合组织国家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比有所增加。在此期间,可再生能源和废弃物的装机容量的年均增长率(3.7%)超过了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年均增长率(1.4%)。
(四)详细发电量情况(按来源划分)
本节对电力生产中的个别可再生能源和废弃物进行了更详细的分析。能源按经合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降序排列。
1. 水力发电
在大多数经合组织国家中,水力发电已经接近其潜在的装机限制。1990~2018年间,经合组织国家水力发电站(不包括抽水蓄能电站)发电量从185.2太瓦时增至1429.6太瓦时,年均增长0.7%。2018年,最大的水力发电国依次是加拿大、美国和挪威,分别占经合组织水力发电量的26.8%、20.6%和9.8%。
最依赖水力发电的国家是挪威、冰岛和新西兰,2018年,挪威、冰岛和新西兰的水力发电占比分别为95.0%、69.7%和59.3%。水力发电发电量多少取决于降雨量,天气模式的波动对一个国家的水力发电生产产生很大的影响。
2. 风力发电
2018年,在经合组织国家中,风机产生了26.0%的可再生电力。1990 ~2018年,风电发电量由3.8太瓦时增至745.2太瓦时,年均增长20.7%。这是继太阳能光伏之后第二快的可再生电力增长率。
在经合组织区域内,风电发电量在经合组织欧洲区域最高,2018年该区域发电量占经合组织总发电量的52.8%,自1990年以来平均每年增长24.9%。就绝对值而言,2018年,美国、德国和英国是经合组织内最大的风力发电国,风力发电量分别为277.9太瓦、111.6太瓦和57.1太瓦。
在未来几年,在经合组织国家,海上风电或将是一个显著增长的领域。2017年海上风电发电量占风电总发电量的7.4%。
3. 太阳能光伏
2018年,经合组织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量为315.5太瓦,占其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的11.0%。经合组织最大的5个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分别是美国(87.1太瓦时)、日本(67.6太瓦时)、德国(67.6太瓦时)、意大利(22.7太瓦时)和英国(12.9太瓦时)。这5个国家在经合组织的光伏发电总量中占比达到75.0%。
2018年太阳能光伏发电占比最高的国家分别是卢森堡(11.9%)、意大利(7.8%)、希腊(7.2%)、德国(7.2%)和日本(6.6%)。卢森堡国内大部分电力消费均源自进口,这导致太阳能光伏发电份额高于平均水平。
太阳能光伏发电量从1990年的88.7吉瓦时增至2018年的315.5太瓦时,年增长率达到33.9%,是所有可再生电力技术中增长最快的。作为经合组织国家中最大电力生产国,美国的发电量从2000年的183吉瓦时增至2018年的87.2太瓦时,在此期间的年均增长率高达38.9%。
4. 固体生物燃料
1990~2018年,固体生物燃料发电量从94.3太瓦时增至184.2太瓦时,年均增长2.4%。固体生物燃料是继水力发电、风能和太阳能光伏之后的第4大可再生能源,2018年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6.4%。
美国(45.6太瓦时)占经合组织固体生物燃料发电量的24.8%,占该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6.1%。第二大固体生物燃料发电国是英国(24.9太瓦时),占该国可再生电力供应的22.4%。
经合组织2018年生物燃料发电的其他大型生产国分别是日本、芬兰和德国,分别为18.9太瓦时、11.6太瓦时和10.7太瓦时。固体生物燃料发电量占比最大的国家有芬兰(16.6%)、丹麦(14.4%)、立陶宛(11.9%)、卢森堡(10.2%)和爱沙尼亚(9.9%)。
5. 沼气
经合组织的沼气发电量从1990年的3.7太瓦时增至2018年的81.4太瓦时。自1990年以来,沼气发电的年均增长率为11.7%,成为经合组织增长第4快的可再生能源。
这一增长的驱动力是经合组织欧洲区域,2018年该区域沼气发电量占经合组织沼气发电总量的79.5%。增长的大部分归因于德国,自1990年以来,德国沼气发电量以19.2%的年均增长率增长,到2018年达到33.9太瓦时,使德国成为经合组织最大的沼气发电国,占经合组织沼气发电总量的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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