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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美(盖州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轨迹公布!海城部分镇实施静态管理)
西海,盖州,锦州家乐美(盖州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轨迹公布!海城部分镇实施静态管理)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营口盖州市今日发现1例新冠阳性感染者轨迹公布
10月7日,辽宁营口盖州市在每日一检重点人群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阳性感染者,经初步流调,该人员相关行动轨迹如下:
9月28日
8:00自驾电动车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2:55至西海街道刘二饼铺
13:00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6:00至西海街道辰州丽景小区家中
9月29日
7:45至辰州丽景小区老太太菜店
8:00至西海街道东海村馅饼店
8:30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6:00至西海街道辰州丽景小区家中
9月30日
7:40自驾电动车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2:00至西海街道刘二饼铺
13:00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7:00至西海街道辰州丽景小区家中
10月1日
家中居住未外出
10月2日
10月3日
10月4日
17:18至西海街道辰州丽景小区乐美家超市
10月5日
7:40自驾电动车到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9:00至辰州丽景小区门前老太太菜店
14:30至旺达红酒庄(原交通队)附近
18:10至辰州丽景小区门前老太太菜店
10月6日
7:40步行至辰州丽景小区乐美家超市
7:42至西海街道东海村馅饼店
8:10自驾电动车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0:00至辰州丽景小区门前老太太菜店
17:10至西海街道东海村父母家
18:00至辰州丽景小区门前老太太菜店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凡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严格居家,并配合完成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漏报以及不配合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锦州疾控发布紧急寻人通告!
2022年10月6日锦州市黑山县疾控中心接到辽宁省密接次密接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推送的密切接触者协查函,函中涉及黑山县密接人员于10月4日在Z366次火车时与确诊病例同乘。该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已经被隔离管控,核酸检测阴性。经初步流调,该人员相关行程轨迹如下:
10月4日
7:52分在锦州南站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样本。
7:54锦州南站乘205路2001车,于8:23到达锦州站。
8:28在锦州火车站售票处购买车票。
8:38在锦州客运站内购买车票,并在候车室候车约1小时。
9时40分—13时30分左右在锦州客运站至黑山北广场大客车的司机及所有乘客。
13时40分左右在黑山县家百惠门前打车到胡家镇孤家子村的出租车司机(黑色出租车,现金付款30元)。
请有上述时间段同时空交集的相关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县(市)区疾控中心及本社区(村)进行报备,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活动史、可能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或不遵守防控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不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第一时间全程接种疫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常通风、勤洗手、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倡导使用公筷、公勺,科学佩戴口罩。
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7日
关于对海城市部分镇实施静态管理和对部分行业暂停营业的通告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时起对部分镇实施静态管理,对部分行业暂停营业,具体如下:
一、对部分镇实施静态管理
指挥部决定,对西四镇、牛庄镇、西柳镇、中小镇4个镇实施静态管理,静态管理期间要求如下:
1. 镇域内保持静默状态,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保供、防疫等车辆外,其它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居民除按属地统一组织参加核酸检测、紧急就医外,要做到足不出户。
2. 满足群众必要生活物资和急需用药的市场主体,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以运营,其他经营性场所暂时一律关停;生产性企业在确保员工不出厂区的前提下,封闭运行。
3. 严格落实域外来(返)人员管理,来(返)各类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主动报备、落地核酸检测和相应的管控措施。
4. 静态管理地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统一由120救护车及时送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5.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隔离、警戒、封控设施,未按规定要求主动报备,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严厉打击。
6. 除上述实施静态管理的镇外,其他各镇(街)参照管理,倡导居民非必要不离家。
二、对部分行业暂停营业
1.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暂停线下教学,启动线上教学。
2. 公交车辆暂停营运,出租车要在做好防护和核酸检测的基础上运营。
3. 各类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4. 殡仪馆实施限流措施。
5. 除保障居民就医的医疗机构,保障居民生活必需的商场、超市以外的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以上通告,请各单位立即执行,具体调整时间,以指挥部通知为准。
海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锦州发布 海城正发布沈阳晚报
来源: 沈阳新闻频道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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