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甘肃文县(陇南文县1例阳性、两地21名密接者活动轨迹公布→)
成县,核酸,天水甘肃文县(陇南文县1例阳性、两地21名密接者活动轨迹公布→)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陇南市文县公布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
2022年7月14日晚,我县在对集中隔离点集中管控人员核酸定期检测过程中,发现一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系我县第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11日7时左右,从中寨镇大海村乘坐自家运营车(车牌号:甘KZ1520),8时20分左右到达文县彩虹桥车站下车,步行至路北人行道,在“凤娥水果干杂店”(东坝菜市场门口东面第三家)买菜后,步行至东坝社区家中(东坝社区滨河路66号1单元402室);9时40分左右从家中出来,乘坐自家运营车(车牌号:甘KZ1520)至彩虹桥南御春堂药店买药;10时10分左右,乘自家运营车(车牌号:甘KZ1520)前往韩家坝文昌廊桥家林超市购物后,步行返回东坝社区家中;10时40分左右步行至彩虹桥四队车站门口,乘坐自家运营车(车牌号:甘KZ1520)至中寨镇大海村;12时40分左右到达家中,随后去邻居秦某家中接孙女,停留约半小时后返回家中,当日再无外出。
7月12日,无外出,17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一、请以上时段在相关区域有活动轨迹的所有人员,立即向乡镇、村(社区)、单位报备,尽快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文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陇南市成县公布18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广大市民朋友:
在我县疫情防控“外防输入”排查中,经风险研判,现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有以下活动轨迹交集者,请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一、风险点信息
密切接触者1:张某某,7月10日11:29从兰州西站乘高铁(D2668次3车14F)于12:58到达天水南站,13:30乘坐出租车(甘KT6609)于16:30到达城关镇北泉中巷下车,16:50去成县路家生鲜购物(小川路店);17:13去成县供销蔬香门第农产品超市购物,之后步行回家。
7月11日居家未外出。
7月12日10:25去成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11:03去万德金街成县新润发超市购物后步行回家。
密切接触者2:苏某,7月10日15:29从定西北乘坐D2568次列车6车厢11F座于16:20到天水南站,17:05乘坐甘K2240班车出发于19:58到成县汽车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号:甘KT6601)于20:08到龙峡家园家中。
7月11日8:00骑车到农发行上班,9:45和同事乘单位车到成县人民医院大门口做核酸后回单位上班;12:10到小川路星月福百货门市部购物后骑车回家;14:08从家骑车到单位上班,18:00下班,18:10到北坝四社取东西后回家。
7月12日、13日正常上下班回家。
密切接触者3:王某某,7月9日9:18从兰州西站乘D2658次动车(07车06F)于10:48到达天水南站;12:10乘坐出租车(车号为甘KT6090)于14:48到达成县北坝路口,由家人驾车将其接回家中。
7月10日7:30前往成县人民医院大门口做核酸后返回家中。
7月11日、12日、13日居家无外出。
密切接触者4:倪某,7月9日9:00从兰州西站乘D8912次高铁(06车,10A)于10:50到达天水南站,出站后于11:00乘出租车(甘KAE202)于15:00在成县万德金街下车后步行至东隅酒店,16:00入住东隅酒店8015号房;20:00骑电动车前往同谷北路夜市摊点吃饭,20:30骑电动车到体育中心闲逛,21:30回到酒店。
7月10日8:00前往城关镇梁旗村牌坊社,10:00前往和平路口永盛超市购买东西后返回家中。20:00前往中汇国际盖子烤肉餐厅就餐,24:00返回家中。
7月11日12:00到成县陇南大道康富足浴养生店上班。
7月12日、13日居家无外出。
密切接触者5:张某,7月9日9:23从兰州西站乘坐D8912次高铁(08车厢04B座)于10:57到达天水南站,12:40在天水南站乘坐出租车(甘E24191)于16:30到成县汽车站,下车后步行至江武路口乘公交车(成县-红川)于17:30回家,晚上21:00去红川奕乐家超市购物后回家。
7月10日中午12:00去奕乐家超市购物后步行回家。
7月11日、12日、13日居家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6:王某某,7月9日9:00从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东南门乘坐出租车(车牌为甘A88378),9点20到达兰州西站,10点36分乘坐高铁G848次列车3车厢4A座出发,12点05到达天水南站,出站后乘坐私家车(甘K7B603)于15:00在麻沿监测点采核酸,17:30分到达成县小川镇北街后步行回家。
7月10日、11日居家未外出。
7月12日10:17乘坐公交车(小川-成县)于11:00到达车站后步行至成县中医院大门口做核酸,之后步行前往公交车站,12:10乘坐公交车(成县-小川)于13:00到小川镇,步行返回家中。
7月13日居家无外出。7月14日9:30步行至小川镇政府院里做核酸后步行回家。
密切接触者7:王某某7月8日9:23从兰州西站乘D8912次列车(03车厢07D座)于10:57到达天水南站,11:50乘大巴(甘E24130,天水-成县)于16:00到达成县汽车站,后乘出租车于16:05到达西关,转乘成县到毛坝蛋蛋车于17:13回到栾山家中,再无外出。7月9日、10日、11日、12日、13日居家均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8:罗某某7月10日9:23从兰州西站乘D8912次列车(06车厢12F座)于10:57分到达天水南站,11:50乘大巴(甘E24191,天水-成县)于15:50到达成县汽车站,后前往成县中医医院大门口做核酸,于15:35到西关,换乘成县到毛坝蛋蛋车于16:45到小川逛街,17:35从小川坐车回索池镇栾山村家中。
密切接触者9:张某某,7月9日9:23从兰州西站乘坐D8912次动车(3车11C座)于10:57到达天水南站,出站后在休息区等待,12:00乘坐出租车(甘KT6004)于15:30在水木鑫城公寓旁邵总村路口下车,16:00乘坐私家车于16:30到家。7月10日、11日、12日、13日居家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10:王某某,7月8日14:51从兰州西站乘坐G2022次高铁(6车,11D)于16:20到达天水南站,17:30乘坐天水到成县大巴车于21:10分在成县机场路口下车,由父亲自驾车将其接回店村镇尹寨村五社家中,之后再无外出。7月9日、10日、11日居家未外出。7月12日14:10步行到店村卫生院做核酸后返回家中。7月13日居家未外出。7月14日8:40步行到店村卫生院做核酸后返回家中。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