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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在线(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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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为做好我省最新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根据五指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结合本院当前实际情况,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 、恢复线下诉讼服务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五指山市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0日0时起解除静态管理,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及派出法庭于今日(8月10日)起恢复接待群众诉访。
二、建议优先通过电话、互联网等远程方式进行诉讼活动
1.请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上申诉信访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网上保全平台或线下邮寄等非接触方式向本院申请立案、信访、联系法官、咨询案件情况、提交材料及申请保全等事项。
2.若需要联系案件承办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电话。(诉讼服务热线86637836或86626419。)
3.诉前调解的案件,建议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
4.诉讼参与人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互联网法庭开庭方式或延期审理。
5.在法庭开庭审理的案件,相关人员需旁听请提前联系立案部门进行预约。
三 、确需现场办理业务的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的来访者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安检人员进行人员登记、安全检查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皆需绿码)及核酸检测完成情况,其中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请在网上进行诉讼活动,省外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本院需符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同时还应出示核酸检测“两检”阴性证明(凭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在诉讼服务大厅等候、办事的来访者,请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安全距离,办理完诉讼事务后请及时离开。
因疫情防控给诉讼当事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特此公告。
五指山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0日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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