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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干干净净干事的曾巩)
曾巩,福州,干事曾巩(干干净净干事的曾巩)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曾巩是江西南丰人,“唐宋八大家”之一,出生于1019年,今年是曾巩诞辰一千周年。笔者时常翻阅《曾巩集》,早些天读到其中的《奏乞回避吕升卿状》。这篇文章是曾巩写给神宗皇帝的言事陈状。
先看其中的一段话:“伏缘臣先任齐州,得替后,吕升卿为京东路察访,于齐州多端非理,求臣过失,赖臣无可捃拾。”大概意思是说:因为之前我曾任过齐州知州,被人接替之后(我来了襄州任职),这时吕升卿为京东路察访使,他在齐州违背常理,想尽办法寻求我的过失,幸而我没有什么过错让他得逞。
察访使是宋代王安石变法时设置的一个官职,其职责是督察新法的推行实施情况,按察各地官吏在推行新法过程中的失职和不法行为。因为吕升卿的哥哥吕惠卿与曾巩的弟弟曾布有嫌隙,当时齐州属于京东路,吕升卿便乘察访京东路之便,想寻求曾巩的罪状,以便打击曾布。
我们可以想见,熙宁四年六月至熙宁六年九月,曾巩知齐州两年多的时间里,稍有失职,或者贪污腐败等不法行为,都会被吕升卿揪出并治罪。吕升卿竟然毫无所获,可见曾巩依法治州,清正廉洁,丝毫没有过失和贪污腐败。
能经得起巡查,甚至想刻意陷害都找不到把柄,干干净净干事,曾巩不能不让人肃然起敬!
曾巩之所以能干干净净干事,是因为他得儒家之“正”。“政者正也”,是千百年来,以儒家思想作为正统的中国古代社会,对为官者最为基本、也是最为核心的要求。曾巩在《思政堂记》中说:“正己而治人,故谓之政。”“家世为儒”的曾巩真正地践行着“政者正也”这一儒家思想观照之下的为官之道。
曾巩之所以能干干净净干事,是因为他摒弃私欲,摆脱了外物的拘累。他在《清心亭记》中说:“则万物之自外至者,安能累我哉?此君子之所以虚其心也,万物不能累我矣。”君子广其心胸,以天下为己任,不受外在的万物拘累。曾巩文章里是这样说的,在各州当一把手的官任上也是这么做的。《宋史·曾巩传》载:“福州无职田,岁鬻园蔬收其直,自入常三四十万。巩曰:‘太守与民争利,可乎?’罢之。后至者亦不复取也。”宋代,州府的官吏除享受朝廷的俸禄以外,地方上还有一定数量的“职田”补给。福州府官吏虽没有“职田”,却另有一大笔收入。原来,州府有很大的一块菜园子,每年都种着各种各样的蔬菜。蔬菜成熟以后,便由衙役挑到市上去卖,卖得的钱全归州官所有,一年菜钱收入就可达三四十万之多。州府卖菜,往往排挤了菜农的买卖,使他们的生意难做、收入减少,以致造成生活上的困难。曾巩到福州上任之后,了解到这一情况,愤慨地说:“太守与民争利可乎?”并断然宣布福州府取消这项收入,不再种植蔬菜到市面上去卖了。从此以后,凡是来福州做官的,也都效法曾巩的做法,不与民争利。曾巩知明州时,接待了高丽国进奉副使。高丽国进奉副使按照惯例送价值不菲的土特产给知州和通判。曾巩坚决拒收高丽国的土特产,并且写了《明州拟辞高丽送遗状》呈报皇上,说明对待高丽国的正确的态度,以利于两国邦交。曾巩如此舍弃个人利益,以百姓为念,以国家利益为重,干干净净地干事,吕升卿虽然想刻意陷害而苦无把柄,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大公无私,干净做事,就必然会有政绩。考察曾巩“转徙七州”,清正廉洁,治理有方,务去民疾苦,所到之处无枹鼓之警,百姓安居乐业,一片河清海晏。
在我国历史上,注重修身立德、为官廉洁,是许多思想家倡导的政治主张,也是一些正直的士大夫终身恪守的为官准则。 以史为鉴,干干净净干事的曾巩,确实值得我们现在的党员干部们学习。
来源:江西宣传、南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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