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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存(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职责)
废物,医疗,地点暂存(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职责)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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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明确职责,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医疗废物暂存处
三、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医务废物管理条例》. 2011
[2] 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
四、内容1、负责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的收集、管理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
2、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护镜、穿隔离衣、防护服等)后进人工作场地,并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负责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负责对接收的医疗废物按类别称重。
5、按规定要求及时对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魔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负责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储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更衣、消毒、手卫生等。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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