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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是什么意思(有权向第三方追偿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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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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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追偿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诉讼追偿具体是指债权人写好起诉状,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要求债务人偿还所欠的债务。追偿是指保险人代致害人暂时支付其应当自行承担的抢救费用后,保险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致害人偿还垫付费用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代位追偿是什么意思
代位追偿是指因第三方责任人发生的事故责任,其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垫付赔偿,然后受害人将赔偿权交于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责任人要求赔偿的行为。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
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1、在保险赔偿前,被保险人需保持对过失方起诉的权利;
2、不能放弃对第三者责任方的索赔权;
3、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4、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责任方追偿;
5、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代位追偿是什么意思?
所谓代位追偿,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既属于保险责任,又属于第三者负有经济赔偿责任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已经从责任方取得全部赔偿,保险人可以免去赔偿责任;如果被保险人从责任方得到部分赔偿,保险人在支付赔偿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如果被保险人首先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支付保险赔款,被保险人取得保险赔款后,应将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行使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被保险人不能同时取得保险人和第三者的赔款而获得双重或多于保险标的实际损失的补偿。
追偿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追偿款:是指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并从被保险人处取得对保险标的价款进行追偿的权利而追回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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