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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攻略(逆转裁判1攻略)
证物,证人,千寻逆转裁判攻略(逆转裁判1攻略)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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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3第四章怎么过
案卝件的概要
威慑第14句
对第5句指证被害者的笔记
在胧桥上发生了什么?
对第4句指证现场照片,指出衣服,指证围巾,选第3项
关于目击照片
对第4句指证目击照片
对最后1句指证胧桥的俯视图
目击……从行卝凶到逃走
对第3句指证胧桥的俯视图
对第3句指证胧桥的俯视图,选第22项,指证照相机,指出被害人,指证围巾
关于证人自己
威慑第1句,选第2项
威慑第5句,选第2项,选第1项
扩展资料:
相关延伸:逆转裁判3游戏介绍:
逆转裁判3是《逆转裁判》系列的第三作,对整个系列的故事都作了一个较完善的交代,从剧情来说也算是给系列打上了一个句号。本作中的主角还是成步堂龙一,玩家要扮演他以缜密的侦探搜查与强势的法庭辩论,来让无辜的当事者获得清白。
游戏的每一个故事都包括冒险部分和裁判部分,在冒险部分之中,玩家要前往各种场所,并且搜集证据,与现场的目击者聊天等等,满足了一定的条件之后就会结束这个场景,相当的传统。故事本身只有一个真相,所以玩家还是抓紧时间不分男女老幼都问一通会比较好。
在裁判部分,玩家就要将冒险部分收集的证据作为武器,来询问检察方面的证人,窥探出证言之间的矛盾,提出异议,从而引出新的情报。如果法官被错误的证据引导,就有可能误判被告有罪,从而导致游戏结束,所以玩家要在游戏中一直保持高度的紧张感。
逆转裁判攻略
太大啦,你把邮箱给我逆转裁判1攻略第一话 最初的逆转“该死,为什么我会遇到这么倒霉的事?!我可不想就此坐牢,得想个办法,找个替罪羊,对,就选他!”(8月3日 09:47 地方法院 被告第2候审室)新人律师成步堂龙一与他的老师绫里千寻以及委托人矢张政志正在为自己的第一次出庭作着最后的准备。在这里可以先熟悉一下操作:按R键可以调出证物目录,左右键可以选择不同的证物,如果有证物可以详细查看就按L;再按一次可切换为人物档案,同样以左右键切换。(8月3日 10:00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对手:亚内武文)首先,审判长会问成步堂三个简单的问题:1、被告是谁?答:矢张政志2、被害人是谁?答:高日美佳3、死因是什么?答:被钝物重击回答完后,得到证物《凶器·思想者摆设》。之后检察官要求被告出庭做陈述,开始又会得到证物《被害者的护照》,然后检察官要求被告对死者表达看法,这时要选择“不让他回答”;接下来检察官会问他案发当天是否去过案发现场,选择“让他如实回答”,回答后,检察官提出“反对”,并传唤了目击证人——报纸推销员·山野星雄。然后证人开始对“目击情况”作证。我在进行报纸推销,这时从某个房间走出来一个男人。这男人慌慌张张,门半开着人就走了。觉得有些古怪,我就去偷偷看了下那个房间。一看,噢哟,有个女人死在房里!我吓得腰都软了,没敢进入那房间。我想这事要立即向警方报告。但是她屋里的电话无法使用。所以我只得到附近的公用电话处去通报。R时间我记得很清楚,是下午2点。逃走的男人,就是站在那里的被告,完全没错。(R《解剖报告》)<证言结束>证言结束后又得到证物《案发现场的停电记录》,之后就开始由律师进行“询问”,在“时间我记得很清楚,是下午2点。”这句出现时按R键进行“举证”,选择证物《死者的解剖报告》(注:在以后的证言中如果看到某句前带有“R”字样就代表在询问中在此句“举证”;出现“L”字样就代表在该句按L键进行“威慑逼问”,字母后面出现的数字代表出现问题时的选项代号;如字母出现在句末则表示该动作在第二轮询问中使用,因为如果在一轮证言询问下来没有找出疑点可进行重复询问)。控方提出“反对”但遭审判长“驳回”。然后证人开始对“发现尸体的时间”进行作证。发现尸体的时候,我是听到时间的。那声音象是电台报时………………大概、是电视里的报时吧。啊、但是、如果是报时,不可能相差2个小时的。R我想很可能是被害人在看录像什么的吧。我听到后,就以为当时时间是2点。对不起,给大家添麻烦了…………(R《停电记录》)<证言结束>这次反驳之后,证人开始陷入恐慌,为了圆谎,又开始对“听到时间”作证。<证言3>果然是搞错了,不是“听到”时间而是“看到”的!现场不是有一个座钟吗?R瞧,就是凶手用于击打的那件凶器。大概、看了它我才知道时间的……(R《思考者摆设》)<证言结束>到此时方知原来凶器《思考者摆设》原来是个“座钟”,审判长认为证人的证词无误,此时成步堂提出证人的证言“还有问题”,证人说过未进入房间,但却知道《思考者》是个钟,而且这个钟需要拿在手里把玩过才能知道,所以提出“证人当时进入过房间”的结论,控方提出“反对”,证人也气急败坏的把假发摘了下来扔在了成步堂的脸上,审判长要求成步堂为刚才的假设提出“证明”,成步堂提出要证明这点只需要“让钟报时”就可以了。当钟报出时间为“09:25”时,成步堂向控方问得现在的准确时间为“11:25”,证实了钟“慢了2个小时”,但证人不服,向成步堂提出了一个疑问“这个钟在案发时是否已经慢了?”成步堂大汗,无法回答,正当审判长宣布对证人的询问结束之时, 绫里千寻及时地制止了他,并向成步堂提议“逆转思维”,考虑“钟为何会慢2个小时?”成步堂考虑之后得出结论,说有件证物可以证明 “当时钟已经慢了2个小时”,向审判长提交证物《护照》,并说明了理由。证人听后口吐白沫,昏倒在地。至此本案告终,宣布被告人矢张政志“无罪”!事后,矢张认为自己被别人玩弄了感情,但成步堂向他提交了《思考者》,称被害者还爱着他,矢张想了想之后,将《思考者》赠送给了绫里千寻。成步堂与千寻离开法院,一起回去,可谁也没想到,这会是他们两个人的最后一面第二话 逆转姐妹千寻与妹妹通过手机约定晚上9点在律师事务所碰头,将某个案件的重要证据暂时交由妹妹保管。(9月5日 20:57 绫里法律事务所)一个神秘的男人为了夺走那个重要的证据,潜入绫里法律事务所,并将绫里千寻杀害。(9月5日 21:08 绫里法律事务所)从外面归来的成步堂发现屋里有血的味道,急忙冲进所长室,看见屋里一片狼藉,一个少女抱着千寻的尸体哭泣,嘴里喊着“姐姐”,不久便昏倒在地,成步堂将她抱到会客厅的沙发上让其休息,自己对现场进行调查(注:现场场景较大时可通过L键切换场景)。调查尸体得到证物《凶器·思想者座钟》(怎么又是这玩意儿,真是不祥之物呀)以及《玻璃的碎片》之后,在尸体旁多出一张纸条,调查可得到证物《写有血字的购物发票》。按L键切换场景,调查电话,发现电话被毁坏,这时窗外对面的旅馆里有女人惊叫,并看着这边,意识到对方在报警,成步堂离开了所长室。回到客厅发现,沙发上的少女不见了,这时少女突然出现在成步堂面前,成步堂向其询问名字,得知少女名叫“绫里真宵”,想起刚才在尸体旁捡到的纸条上写着同样的名字,于是成步堂将纸条“指证”给女孩看,女孩大吃一惊。正在此时,门外警笛声响起,一群警察冲了进来,带头的是一个名叫“系锯圭介”的刑警,称对面旅馆有人报案这里发生了命案,然后走进现场进行调查。没过多久,系锯刑警怪叫着冲出来,将《写有血字的购物发票》拿给二人看,得知血字的意义之后,将名为“绫里真宵”的女孩紧急逮捕。成步堂也随其回警局作了笔录,直到黎明时分才从警局出来,但为了调查千寻的死,一到探监时间,成步堂就去探望了绫里真宵。(9月6日 09:07 拘留所 会面室)见到真宵时她很憔悴,并拒绝了由成步堂担任辩护律师,与其交谈后可以得到证物《真宵的字条》,同时真宵给了成步堂一个地址,要成步堂按地址找到某个律师为其辩护,成步堂选择“接受请求”之后离开了拘留所。(9月6日 某时间 绫里法律事务所)回到事务所后,一群警察正在展开调查工作,找到系锯刑警,交谈后得到证物《绫里千寻的解剖报告》,并得知法庭上的对手是“御剑怜侍”,一个为将犯人判为“有罪”而不择手段的恶劣的检控官。将《真宵的字条》出示给系锯刑警可以得到证物《真宵的手机》,搜集完情报后,正准备离开,系锯刑警无意间把目击证人的消息透露给了成步堂。(9月6日 某时间 坂东饭店 303室)一进房间,名叫“松竹梅世”的女人迎上前来,寒暄了几句后跑去化妆(居然还有心情化妆?!),趁此时调查一下整个房间,刚准备调查开着的抽屉,梅世跑出来制止,显然里面有见不得人的东西,但现在无法调查。向她询问绝对是白费心机,没办法只好离开。(9月6日 某时间 星影法律事务所)来到星影法律事务所,发现律师不在,刚准备离开,听到一声咳嗽,名叫“星影宇宙之介”的老头走了出来,向她提出为绫里真宵辩护的请求后,星影律师脸色一变,拒绝了请求。与其交谈了一下,得知这件案子一般的律师是不会答应辩护的,追问原因却被其搪塞了过去。看来只好由成步堂挑起这重担了。(9月6日 15:42 拘留所 会面室)见到真宵后,无奈的告诉她星影的决定,真宵感到很沮丧。与其交谈之后会得知曾经害其母亲身败名裂的男子名叫“小中”,这时时间已近16点,公家即将为真宵指派律师,成步堂义无反顾的决定为真宵进行辩护。真宵感到吃惊,问成步堂为何愿意帮自己,成步堂说“因为我是 你的朋友,我不能丢下你不管!”感激之余,真宵接受了成步堂为其辩护。这是成步堂想到在坂东饭店那不自然的一幕,于是决定再一次深 入调查。(9月6日 某时间 坂东饭店 303室)来到梅世的房间,梅世正在沐浴,遇见了打扫房间的服务生,与其对话后得知有个名叫“小中”的男人打电话给梅世,感觉有点蹊跷。再次调查那个开着的抽屉,在里面意外的发现了《窃听器》,将其放入口袋,收归为证物。这时梅世沐浴完毕,成步堂快步离开了饭店“明天,我们法庭上见!”(9月7日 10:00 地方法院 第1法庭 对手:御剑怜侍)开庭后,审判长请御剑作了一下案情描述,之后,第一位证人——系锯圭介刑警入庭。系锯刑警用俯视图向法庭作了一下简单的案情分析,同时《现场俯视图》被作为证物记录在“法庭纪事”中,然后系锯刑警开始为“逮捕真宵的理由”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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