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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涌案(刘涌案媒介审判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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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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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处的两例死刑?
不是的。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即除了基层人民法院,都可以判决死刑。但是,判处死刑还涉及上诉的问题,如果中院判死刑,被告人若上诉,则有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如果高院初审判死刑,被告人若上诉的话,则上诉至最高院。除了最高院自己判决死刑的,其他法院所判死刑都需要经过最高院核准,最高院若不核准,则需要发回改判,若最高院核准了,则执行死刑。
我是想问历史上最高院直接判处的两例死刑,一个是东北黑老大的,还有一例是什么案!
从建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有哪些?
1、最高人民法院极少公开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之前只有公开审理过“四人帮”案,那是最高院直接进行一审的案件。而作为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由最高院提审,刘涌案可以说是第一例。2、1956年4月,我国决定分别在沈阳和太原两地设立特别军事法庭,开庭审判45名日本乙、丙级战犯。沈阳是这次审判的主审地。审判人员由国家最高检察院指定。主审人员由国家最高法院审判庭庭长、最高军事法庭庭长等人员组成。经过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有刘涌案,还有对日战犯的审判,4人帮案件,江青案件,傅仪的案件。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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