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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道茂(郗道茂综穿)
新安,王献之,晋书郗道茂(郗道茂综穿)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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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在去世之前,为何会念念不忘前妻郗道茂?
王献之一生都没忘记过他的前妻,又何止是去世前念念不忘!王献之对不起她啊!
王献之的前妻郗道茂,是王献之母亲郗璿的外甥女、王献之的表姐。比王献之大一岁,两人也是青梅竹马,门当户对,王献之22岁时两人成婚,度过了美好的7年时光。
他们遇到的不是七年之痒,而是新安公主司马道福,对有才又有貌的王献之一见钟情。新安公主的前夫是桓济,桓济在纂夺兵权失败后被贬流放,新安公主与桓济离婚,随后非要嫁给她一直心仪的有才华有风度的王献之。
新安公主的哥哥孝武帝司马曜,被妹妹闹得没办法,而作为公主又不可能作偏房。只好下令王献之休了自己的原配。王献之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但又不可能抗旨不尊,他用灸烤的方式自残,烧坏了自己的腿。
王献之成了一个残疾人,但公主依然痴心不改,王献之走投无路,只好休了郗道茂,娶了新安公主。
郗道茂的父母已经去世,又没有子女,30岁时离婚,只能寄居在伯父家里,郁郁寡欢,终身未再嫁。
而王献之的后半生都在思念中度过,《奉对帖》中写道:
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意思是说,我们两个在一起很多年,每一日都可以很快乐,我们触额相对,时间过得好慢好慢。以为可以就这样和姐姐白头到老,怎会料到以这种方式分开!我很难过,真的非常难过,姐姐啊,我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啊?我每天都在悲伤哭泣,实在无法停止悲伤,恐怕只有到死才能解脱!
王献之的后半生除了思念相伴,还有脚痛的烦恼。脚痛得睡不着,也会越发的想念那段铭心刻骨的爱情。
王献之在去世之前,正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说:“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我这一辈子,没觉得有什么遗憾,唯独跟郗离婚,我永远无法原谅我自己。
郗道茂的史籍记载
《世说新语笺疏德行第一》39王子敬病笃〔一〕,道家上章应首过,〔二〕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馀事,惟忆与郗家离婚〔三〕。」王氏谱曰:「献之娶高平郗昙女,名道茂,后离婚。献之别传曰:「祖父旷,淮南太守。父羲之,右将军。咸宁中,诏尚馀姚公主,迁中书令,卒。」〔一〕嘉锡案:本书言语篇注引晋安帝纪曰:「凝之事五斗米道。孙恩之攻会稽,凝之谓民吏曰:『不须备防,吾已请大道,许遣鬼兵相助,贼自破矣。』既不设备,遂为恩所害。」晋书王羲之传亦云:「王氏世事张氏五斗米道,凝之弥笃。」此所谓道家,即五斗米道也。魏志张鲁传云:「祖父陵,学道鹄鸣山中,造作道书,以惑百姓。从受道者,出五斗米,故世号米贼。鲁据汉中,以鬼道教民。其来学道者,皆教以诚信不欺诈。有病自首其过。」注引典略曰:「张角为太平道,张脩为五斗米道。太平道者,师持九节杖为符祝,教病人叩头思过,因以符水饮之。脩法略与角同。加施静室,使病者处其中思过。又使人为鬼吏,主为病者请祷。请祷之法,书病者姓名。说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谓之三官手书。使病者家出五斗米以为常。故号曰五斗米师。」今子敬病笃,而请道家上章首过,正是五斗米师为之请祷耳。宋米芾画史云:「海州刘先生收王献之画符及神咒一卷,小字,五斗米道也。」本书伤逝篇注引幽明录言:泰元中有一师从远来,云:「人命应终,有生乐代者,则死者可生。」子敬疾属纩,子猷请以馀年代弟。此亦必是五斗米师以符水为人治病者。足徵王氏兄弟信道者不独凝之矣。御览六百六十六引太平经曰:「王右军病,请杜恭。恭谓弟子曰:『右军病不差,何用吾?』十馀日果卒。」杜恭者,即晋书孙恩传之钱唐杜子恭。恩叔父泰师事之,而恩传其术,亦五斗米道也。则羲之传谓「王氏世事五斗米道」不虚矣。以右军之高明有识,不溺於老、庄之虚浮,而不免为天师所惑。盖其家世及妇家郗氏皆信道,右军又好服食养性,与道士许迈游,为之作传,述其灵异之迹甚多。迈亦五斗米道,即真诰所谓许先生者。右军盖深信学道可以登仙也。然真诰阐幽微云:「王逸少有事系禁中,已五年,云事已散。」是右军奉道,生不为杜子恭所佑;死乃为鬼所考。子猷、子敬,疾终不愈,五斗米师符祝无灵,而凝之恃大道鬼兵,反为孙恩所杀。奉道之无益,昭然可见;而东晋士大夫不慕老、庄,则信五斗米道,虽逸少、子敬犹不免,此儒学之衰,可为太息!〔二〕李详云:「案隋书经籍志道经有诸消灾度厄之法。依阴阳五行术数推人年命,书之如章表之仪,并具贽币,烧香陈读云:奏上天曹,请为陈厄。谓之上章。后汉书皇甫嵩传:『张角自称大贤良师,奉事黄老道,蓄养弟子,跪拜首过。』」〔三〕嘉锡案:淳化阁帖九有王献之帖云:「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疋,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黄伯思东观馀论上谓当是与郗家帖,引世说此条为证,是也。〔四〕程炎震云:「新安公主,简文帝女也。见晋书孝武文李太后传,母徐贵人。初学记十引王隐晋书曰:『安禧皇后王氏,字神受,王献之女,新安公主生,即安帝姑也。』御览一百五十二引中兴书曰:『新安愍公主道福,简文第三女,徐淑媛所生,适桓济,重适王献之。』献之以选尚主,必是简文即位之后,此咸宁当作咸安。郗昙已前卒十馀年,其离婚之故不可知。或者守道不笃,如黄子艾耶?宜其饮恨至死矣。」程氏又云:「『馀姚』,晋书八十献之传、三十二后妃传并作『新安』,盖追封。」伤逝篇注曰:「献之以泰元十五年卒,年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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