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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需要什么手续(离婚了想复婚怎么办)
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复婚需要什么手续(离婚了想复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再婚所需文件如下:男女相互账户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包括武装警察)身份证所在地、居住地(村)委员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持有离婚证明。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
要求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持必要的证明,一起到一方的常住户口、县级市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写声明。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份。
3、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人面前直接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申报人”栏签名或按照指示打印。
4、审计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明和声明,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必须撤回原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颁发复婚登记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5、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必须撤回原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并颁发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5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府或乡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变民原则允许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第7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审查婚姻登记当事人签发的证明和证明文件,并咨询相关情况。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出具结婚证明。当事人因不符合结婚条件而不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的婚姻登记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再婚
参考资料来源:
浙江政府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参考资料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条例
复婚需要什么证件需要什么手续?
身份证、所在处、居住地(村)委员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持有离婚证明。
1、提交申请书。要求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持必要的证明,一起到一方的常住户口、县级市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写声明。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份。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人面前直接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上宣布一格签名,并按照指示打印。
4、审计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明和声明,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必须撤回原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颁发复婚登记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扩展数据:
再婚注意事项:
再婚后夫妻之间要注意不要重蹈覆辙。也就是说,再婚后要开诚布公地谈谈,找出以前婚姻失败的原因,对症下药,解决以前婚姻遗留的问题。(莎士比亚)。
如果不能处理好前一次婚姻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或矛盾,即使复婚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或矛盾,所以在选择复婚时,要及时总结和吸取前一次婚姻失败的经验教训,避免悲剧重演。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再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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