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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学派(诸子百家之「法家」)
法家,管仲,思想法家学派(诸子百家之「法家」)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法家(百家争鸣的“法家”)
法家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之所以叫法家,是因为它主张依法治国,“不亲疏,不卑不亢,与法不合”。春秋时期,管仲和子产是法家思想的先驱。战国初期,有李悝、商鞅、沈不海、沈导等。开创了法家学派。到了战国末期,韩非综合了商鞅的“法”、沈导的“师”、沈不害的“术”,以及法家的大成。
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东方法家或齐法家。齐国是“加冕成功”的西周。
开国功臣姜太公和始祖伯夷辅佐虞舜,礼法教化,立法为刑,确立了先礼后法的制度。泰冯巩齐,淳朴的礼法从俗,法令从法,礼法结合,成为齐国继承而不弃的治国之道。管仲协助齐桓公治理齐国。一方面,他把礼义廉耻作为国家的栋梁,宣传礼义廉耻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法治,君主、官吏、官员都守法,成为中国历史上提出法治的第一人。到战国时期,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发源地,一批继承和发扬管仲思想的教师形成了管仲学派。管仲学派以法家为重点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的最高成就。在稷下学宫深受齐文化影响的荀子,也培养了法家的两位代表人物韩非和李斯。先秦法家主要分为齐法家和法家。秦晋法家主张任何人都不应有亲疏之分,任何人都不应有贵贱之分,任何人都不应违法;齐法家主张法治,强调法与教并重;秦晋法家以法、术、势为最高标准,齐法家既重视术、势,又重视法、教。
春秋时期,法家思想是一大派别,他们提出了影响深远的依法治国思想,足以说明他们对法治的高度重视,把法律视为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沿用至今,成为集权人民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中国当代法律的诞生是受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有很强的约束作用,对现代法制影响深远。
这一派,经济上主张弃矿田,强调农业,压制商业,奖励农耕战争;政治上主张废除分封制,设置郡县,君主专制,诉诸军事战术,严刑峻法统治;在思想教育上,主张以法为教法,以官为师。其理论为建立统一的君主政体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行动策略。法家主张“依法治国”,提出了一整套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汉继承了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度和法律制度,成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和法律主体。
法家重视法律,反对儒家的“礼”,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根据功绩和才能获得私有土地和官职。法律的作用是“解决纠纷”,即明确客体的归属。“崇功畏暴”鼓励人们立功,让那些无法无天的人感到害怕。推行立功的最终目的是使强兵成为富国,赢得吞并战争的胜利。
法律主义者反对保守的恢复思想
�汉书艺文志》有记载的法家著作270部,现存近一半,其中最重要的是《商君书》和《韩非子》。《隋书经籍志》所列法家经典,十九卷《管子》,五卷《商君书》,三卷《申子》,十卷《慎子》,二十卷《韩非子》。《新书》六卷、《正论》十卷、《法论》五卷、《政论》十二卷、《阮子正论》十四卷、《世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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