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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如何计算(企业职工病假薪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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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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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病假工资(企业职工病假工资规定)
病假的支付不是统一的,而是取决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员工工龄越高,休病假后病假工资越高。一般工龄不超过10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支付。工龄超过10年的,缴费比例更高。
企业病假补偿规则
根据《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则》第四条规定,员工在医疗期内患病且罢工不满6个月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方法计算支付: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支付;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但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四)连续工龄3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计发。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规范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可以适当浮动。浮动份额一般不超过各等级规格的5%。情况特别超过5%的,应当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员工在医疗期内患病、罢工超过6个月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计发;
(三)连续工龄2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曾经是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授予战斗英雄或荣立一等功、保留荣誉的军以上单位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员工在医疗期内患病、罢工的,每月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职工患病,或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重返工作岗位,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办理退休、退职或者处理;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凡伪造或留下病假证明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病假工资条例的标准
1.病假工资的保证条款-强制性标准
根据相关规则,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月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当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或者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当补足至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最低标准不包括员工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病假工资的封顶标准-非强制性标准。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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