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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产生的原因(男女之间为什么会产生爱情)
价值,互补性,爱情爱情产生的原因(男女之间为什么会产生爱情)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8、根据消费的价值效用来区分,男人重发展性消费,女人重生存性消费。
9、根据消费资料的类型来区分,男人重精神性消费,女人重物质性消费(表达感情和体验情感的消费除外)。
10、根据消费资料的价值层次来区分,男人重高层次消费,女人重低层次消费。
11、根据消费的合作伙伴来区分,男人重与朋友合作消费,女人重与亲人合作消费。
12、根据消费主体的类型来区分,男人重集体性消费,女人重个体性消费。
13、根据消费活动的自主性来区分,男人重独立自主性消费,女人重被动诱导性消费。
14、根据消费资料的价值来源来区分,男人重借贷性消费,女人重贮蓄性消费。
15、根据消费方式的互补性来区分,男人重求异消费,女人重求同消费。
四、爱情的价值动因
1、生殖方面的价值动因。正是由于男人与女人在生殖价值特性上存在着互补性,就构成了男女两性之间的共同利益——维持和发展人类的生命。这种共同利益反映到人的主观意识中,就形成了两性之间相互吸引的情感,这就是性欲。性欲是人在纯生理意义上对于异性的向望,是人类最原始、最基本的性情感形式,其客观目的在于引导人致力于人口的生产,以确保人类物种的繁衍。其它形式的两性情感都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离开了性欲,任何两性情感都是不稳定、不长久的。
2、劳动方面的价值动因。正是由于男人与女人在劳动价值特性上存在着互补性,就可以通过男人与女人在生产活动的分工与合作,加大了劳动的总力量,扩展了劳动的总功能,提高了生产资料、自然资源的利用率,节省了劳动时间,扩展了劳动的适用范围,提高了劳动行为的价值率。建立、维持和发展男女之间在生产合作方面的互补利益是男女之间两性情感又一重要的客观价值动因。
3、消费方面的价值动因。男女在消费活动上的分工与合作,可以确保消费活动的有效性、广泛性、深刻性和合理性,有利于正确处理生存与发展、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等矛盾,提高生活资料的利用率,提高消费活动的价值率。建立、维持和发展男女之间在消费合作方面的互补利益是男女之间两性情感的第三个客观动因。
男女之间从恋爱、到结婚、再生子的发展过程,在主观上讲是男女之间性情感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但在客观上讲却是男女之间建立、维持和发展互补性价值关系的运动过程。虽然,这个过程会因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环境条件下而存在巨大的互补,但必然遵循着某些共同的规律,表现出某些共同的特征。
那么,男女异性之间爱情的价值动因是什么?男女之间通过异性情感(即爱情)的引导,从而形成、维持和发展男女之间在生殖、劳动和消费方面的合作关系,实现男女双方在生产、消费和生殖活动上的优势互补,使自己所组建的家庭具有最大的劳动能力和最强的生存能力,使这个结合体(即家庭)的本质力量大于男女单个本质力量之和,这个差值(或盈余值)就是男女结合并组成家庭的客观价值。
五、实现爱情价值目的的三个基本手段
爱情的价值目的就是为了使男女共同所组建的家庭具有最大的劳动能力和最强的生存能力,而要实现这个价值目的,可以通过三个基本手段来完成:一是要使男女双方分别都具有最大的、相对独立的个体劳动能力,二是要使男女双方的劳动能力具有最大的互补性,三是要使男女双方建立广泛的、深刻的、持久的、密切的价值联系,从而具有最大的利益相关性。
1、通过“优胜劣汰”的原则,实现男女双方各自具有最大的个体劳动能力。由于人的外部形象、社会地位、文化素质、劳动技能、道德水平、财产状态和家庭背景等可以模糊地、概率地反映其劳动能力或扩展劳动能力(即借助于前人、亲人或他人所体现出的劳动能力),也就是说,漂亮、聪明、地位、财富、能力、经验、素质、道德、家庭背景等价值特性,可以作为一个人的劳动能力的直接或间接的、概率的或模糊的体现,因此人总是强烈地追求那些漂亮的、聪明的、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有较多财富的、有较强工作能力、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高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的、有较好家庭背景的异性。
2、通过“自然特性互补”的原则,实现男女双方的个体劳动能力具有最大的互补性。人的劳动能力通常可以通过一系列自然的生理特征、心理特征、精神特征,来概率地、模糊地表现出来,因此劳动能力的互补性通常表现为人的某些自然特性(包括生理特性、心理特性和精神特性)的互补性。例如,皮肤细腻的人通常适合于从事低强度、低速度和高细致性工作,皮肤粗糙的人通常适合于从事高强度、高速度和低细致性工作;身材瘦小的人适合于从事低强度、高灵活性工作,身材粗壮的人适合于从事高强度、低灵活性工作。因此男女在劳动能力上的互补性通常会概率地表现为自然特性上的互补性。保持男女在自然的生理特征上的适当互补,有利于提高劳动能力的互补性和共同生活的和谐性,因此:年长的男子通常爱恋年少的女子,稍胖者倾向于选择苗条、纤巧者,身材高大的男子通常喜欢低于中等身材的女子,“巨人”往往把“袖珍”的女子理想化,而矮小的女子往往喜欢高身材的男子,中等身材的男子倾向于中等身材的女子,身材不高的男子往往喜欢身材高大的女子,南方黝黑色皮肤的男子和女子在北方引人注目,南方人对北方型的男子和女子“评价”也很高,性情急躁的人愿意和性情温和的异性相处,等等。不过,男女在自然的生理特征上的互补并不是越大越好,当这种互补大到一定程度时,男女之间的互补性将会下降,矛盾性将会上升。
3、通过“社会特性对等”的原则,实现男女双方具有最大的利益相关性。劳动能力的互补性也必须建立在劳动者共同的生活空间、共同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共同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共同的社会历史时期之上,劳动者必须首先认可、适应和能动地运用这些共同的基础条件,然后才能确立各自的互补性和互补性。由此可见,男女双方较高的个体劳动能力和较高的互补性,并不能确保男女两性价值关系的统一体达到最大的本质力量,如果双方没有更多共同的志趣、相近的生活空间、相关的工作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就维以建立较为广泛的、深刻的、持久的、密切的利益联系,就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各自的优势条件进行有效的合作,因此,恋爱双方总是力求在世界观、价值观、宗教信仰、理想追求、审美情趣、社会地位、家庭背景、文化修养、道德标准、生活习俗等社会特性上保持一致或相近,以相互认同、相互信任、相互联系、亲密和谐,从而确保双方在人生道路上步伐一致。“社会特性对等”原则意味着:恋爱双方在世界观与价值观上讲究“基本接近”,在理想与信仰上讲究“志同道合”,在审美情趣上讲究“气味相投”,在社会地位上讲究“基本匹配”,在家庭背景上讲究“门当户对”,在文化修养上讲究“旗鼓相当”,在道德标准上讲究“求大同,存小异”,在生活习俗上讲究“步调一致”。显然,男女之间只有具备较高的社会特性的对等性,才能具有较大的利益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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