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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盘鉴定(开盘鉴定记录)
混凝土,鉴定,报告开盘鉴定(开盘鉴定记录)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很多朋友想了解关于开盘鉴定的一些资料信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与开盘鉴定相关的内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实际生产时对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并至少留置一组28d标准养护试件,以验证混凝土的实际质量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施工单位应注意积累相关资料以利于提高配合比设计水平,混凝土开盘鉴定的内容如下:
混凝土开盘鉴定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建设)单位在混凝土搅拌单位进行,采用现场搅拌的,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参加人员为:建设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混凝土搅拌单位的质检部门代表。开盘鉴定最后结果应由参加鉴定人员代表单位签字。
开盘鉴定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或供货申请单;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单;3)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4)水泥3d复试报告。5)砂子试验报告;6)石子试验报告;7)混凝土掺合料合格证;8)混凝土掺合料出厂检验报告;9)混凝土掺合料试验报告;10)外加剂使用及能说明书;11)外加剂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12)外加剂型式检验报告;13)外加剂复检报告;14)试配混凝土抗压试验报告;15)混凝土试块28d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后补上)。
二、核查办法(1)核查开盘鉴定的范围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2)核查标准养护试件的试验报告,验证配合比。(3)核查开盘鉴定是否填写正确、完整,参加鉴定单位签字手续是否齐全。
企业每生产一个部位的混凝土都要打印一份开盘鉴定随同第一车送到工地,频率很高,重复工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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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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