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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田(清朝保甲制度)
宅基地,农民,农村更名田(清朝保甲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上世纪末以来,城镇化加速,农村宅基地开始商业化开发的对象,很多城市居民也到农村购房或购地建房,“小产权房”开始出现。此时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保证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尤其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宅基地的改革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近年来,我国不断尝试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改革,农村土地实行了30年承包不变的政策,宅基地尝试使用权的出租和入股等形式的改革。2019年《土地管理法》修改完成,对涉及到的农村宅基地问题进行了修改,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在2020年以后要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的确权颁证。
如今我国的工业产值早已经超过农业产值,随着大部分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农地出现抛荒现象。本世纪初农民种地缴纳的“三提五统”被废除,延续千年的农业税和特产税也相继被废除,农民种地不再交税,各种惠农的补贴发放到了农民手中,中国进入到了种地有补贴的时代。
随着我国完成工业化,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成为了市民,城市化率超过60%,也就是说现在有超过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中国人成为了城镇居民。目前,我国每年都以1%的速度加快推行城市化进程,可以想象十年二十年以后的我国,超过8o%以上的人口将会居住在城市。农村正在面临着人口的流失,农村出现了百业凋敝的现象,只剩下留守的老人、妇女和儿童,投资更是难以回到广大的农村。
宅基地曾经发挥过农民最后一道保障防线的作用,但是工业化时代的到来,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这种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正在越来越弱,农民从土地获得的收益占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低保、医保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兜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我们可以想象,未来随着工业反哺农业以及农村和城市之间社会保障水平的逐步接近将会更加的弱化近几十年来所设定的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对农民的保障作用。相反,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买房,农村的宅基地会更多的荒废,如同鸡肋一般的存在。国家的公租房和保障房政策使得农村宅基地变得更加的尴尬,很多城市规定拥有宅基地也是无法申领公租房和经济保障房的。
城市化进程导致的几亿套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是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是新农村建设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宅基地从制度上的根本变革已经刻不容缓,如何探讨进城农民的市民化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同质化,把宅基地转化为农民的一笔巨大财富,成为能够变现的资产,将会对社会发展和农村现代化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最近几年的宅基地改革中,开始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涉及“一户一宅”、“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宅基地盘活等几个方面。农业农村部的规定中要求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严格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同时为了盘活农村宅基地,农民可以依法自愿有偿退出,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允许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允许以出租、转让、入股、典卖等方式进行农村宅基地的流转。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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