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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讼是什么意思-次怂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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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很多朋友想了解关于词讼是什么意思的一些资料信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与词讼是什么意思相关的内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被封杀、被惩治、被鄙弃、被抹黑……在古代从事律师行业,简直是一言难尽啊……
题图来源:电影《审官》截图
律法档案丨第61辑
如果胆子不够大,你还真不敢在古代当律师!
(文 / 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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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律师这职业,小编觉得大多数小伙伴们心里浮现出的形象都是这样的:
《离婚律师》中的池海东,图片来源:伊秀网
又或者,是这样的:
《何以笙箫默》中的何以琛,图片来源:新浪娱乐
好了,小编今天的确要跟大家说的是律师,但是,不是楼上这两款帅哥律师。
我们今天来说的是古代的“律师”。
眼尖的小伙伴肯定看出来了,小编对于古代的“律师”可是打了双引号的,这是为什么呢?说来或许有的读者不会相信,对于我国来说,现代的律师属于一种“外来引进”的职业,并不是从古至今就有的。
熟知法律的文化人
“律师”这个称谓确实出现在我国的古代,但是这个词是一个佛教用语。
佛教把熟知戒律、并能向人解说的人称为“律师”,佛家所称的“律师”与法律意义上的“律师”虽然字是一样的,但含义完全不同。那我国古代的“律师”到底叫什么呢?
咳咳,小编告诉你哦,我国古代的“律师”叫讼师!!!不过,讼师这个职业其实已经消失在了历史的滚滚洪流里了!
大约在西周时期,律师和律师制度就开始萌芽。《周礼》郑玄注:“争财曰讼”,也就是说, “讼”是因为经济纠纷才产生的。
根据《周礼·秋官·小司寇》记载:“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意思是说,当有天子爵命的男子或女子作为原告或者被告时,不必亲自到法庭上参加诉讼。
说到这里,小编就想起一个春秋时代的人物,名叫邓析。这个邓析的职业呀,其实就是代理人。《邓析子·序》中说,邓析是一个“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 ,并且能“言之有故,持之成理 ”的人。就是说,邓析这个人,可以分析出事情的两个可能,设想到无穷多的说法。并且,他的见解和主张还有理有据。(小编很好奇是不是因为他名字里有个“析”字- -!)
邓析,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类似邓析这样的人,必然会触犯到一些人的利益,咳咳,因此讼师这一行遭到了封杀。
到了秦代,这个职业销声匿迹。
等到汉代的经学、律学有了一定的发展,大家对讼师的看法也随之发生了改变。这个职业再次出现时,不再受到过多限制。
随着时代发展,隋唐时期的律法制度更加完善。尤其是科举制度的实施,使得更多的民众可以接触到文化,能识文断字。这些良好的社会背景都为讼师人数的增加创造了可能。
众所周知,宋代经济贸易的发展繁荣程度可谓前所未有,这也使得宋代民间“好讼”成风。但社会的法制环境长期疏于管理,导致“食毒草以诬人” “伪作冤状,以耸视听”“妄起讼端,诬赖他人”等丑恶现象层出不穷,当法制环境恶劣到了一定情况,危及统治者的统治时,统治者又借这种名由去惩治讼师。反复循环之后,讼师成了百姓眼中被鄙弃的角色,甚至还出现了“讼棍”这样的称呼。
在宋代,讼师基本分为以下8种:
1.茶食人
宋代民间的一种职业,是一些出身微寒、没有经济来源的人,在书铺里专门负责雕刻诉讼,他们常常以职业便利而从事诉讼活动并收取一定的费用。
2.佣笔之人
民间帮人代笔写状词、招揽诉讼,却没有在官府登记的人。有时百姓简单的田产纠纷久拖不决,因此出现了“佣笔之人”这种帮助民间进行诉讼的专业人士。
3.珥(ér)笔之民
代人写状词、招揽诉讼的人。(《江西道院赋》:“江西之俗,士大夫多秀而文,其细户险而健,以终讼为能,由是匠石俱焚,名曰珥笔之民。”)
4.健讼之民
一般指善于告诉的人。不过“健讼”一词经常还用来指一些纠缠不清不断告诉,甚至让胥吏也得让他三分的人。(《州县题纲》:“健讼之民朝出入官府,词熟二语顺,虽浇浇独辩庭下,走吏莫敢谁何?”)
5.讼师官鬼
会贿赂官吏的讼师。“官鬼”原意应是指那些害官之鬼,这些讼师大多会对官吏进行贿赂,以求官员为他所诉讼的案件“开后门”,把持诉讼,从中牟利。(《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十二《讼师官鬼》:“垄断小人,嚣讼成风。始则以钱借官吏,为把持公事之计;及所求不满,则又越经上司,为劫至立威之谋。何等讼师官鬼乃敢如此。”)
6.哗魁讼师
“哗魁”本是指聚众吵闹的人,说穿了就是那些出身于官吏之家的子弟,利用与官府熟悉这个优势,纠集无赖,聚众兴讼,又称为“哗徒渠魁”或者“哗鬼讼师”。(《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十三《哗鬼讼师》:“婺州有金、锺二姓人,迭为唇齿,教唆哗徒,胁取财物,大为民害。方欲追上根究,岂谓积衅稔恶,乃因杨登龙诉姜氏事,自投宪纲,是天锄之也。金千二,系势家干仆之子。锺炎,系州吏锺晔之子。狼贪虎噬,种习相传,以狞干、黥吏之子,而又冒名郡庠,冒玷乡举,此虎而翼者也。”)
7.把持人
因了解案情而抓住了当事人的把柄,使需要诉讼的人不得不雇其帮主诉讼,借此牟利的人。(《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十二《事事把持欺公冒法》:“西安所以多者,解释把持人操执讼柄,使讼者欲去不得去,欲休不得休。”)
8.无赖宗室
借着自己是小有功名或官员的身份,而招揽承办别人的诉讼,并从中获利。(《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十二《先治依凭声势以为把持县之警》:“新化本在一隅,民淳事简,果不难治。只缘有数辈假儒衣冠,与一赖宗室,把持县道,接揽讼时,所以管理动辄制肘,赵添监一也。”)
《名公书判清明集》,图片来源:豆瓣网
当然,无论各个朝代是否承认讼师这个职业,都不能否认讼师一职在我国法律史的一席之地。宋代之后,讼师既能满足了求讼者的的各项需求,又和官府衙门有着非同常人的关系,因此,讼师才能在这一千多年间得以存活。
讼师都干些什么?
有人说,这样看来,讼师也不过是“教唆词讼、搬弄是非”什么的。
当然不是。
的确,一些讼师趁机谋取利益,将钱都赚到自己的荷包里。但不能否认,确实存在为普通老百姓谋取他们应得的利益的讼师。所以,单纯说讼师都是坏的,并不是那么贴切。
其实,讼师的主要业务是代写书状,也就是各种各样的文书和诉状,比如契约、遗嘱、呈状等等。而这些讼师有时也会和我们一样,进行工作总结,如“初作状词要诀”“诉讼要诀”“状词主冒语四要诀”“状词十段锦”“字词灵感”等。看起来就跟今天我们学写作文的时候,老师教的那些“起承转折”一样,都是有章可循的。
除此之外,讼师还可以接受业务咨询、贿赂官吏、谋划诉讼、打通关系等等,甚至一些讼师还会捏造各种证据、文书。也有一些讼师会提供教习讼学、帮助调解这类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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