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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门:对服务行业的疫情防控不得擅自加码、关停
疫情,防控,服务业14部门:对服务行业的疫情防控不得擅自加码、关停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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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多条具体措施。看要点梳理↓
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措施
文件提到的扶持措施,涉及餐饮业、旅游业等,包括——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
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
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2022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
文件明确,认真落实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
文件进一步对服务业行业提出精准防疫要求——
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应规定进行封城、封区,不得非必要、不报批中断公共交通。
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
不得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政策要求基础上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疫情防控措施。
确有必要采取封城封区、中断交通等措施或在现行基础上加强疫情防控力度的,须报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后实施。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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