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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盗掘明代古墓,13人在海淀法院公开受审
被告人,李某,海淀区涉嫌盗掘明代古墓,13人在海淀法院公开受审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原标题:涉嫌盗掘明代古墓,13人在海淀法院公开受审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通过地形和建筑残件等判断海淀区一山坡可能存在明、清时期古墓葬,李某河组织多人实施盗掘等犯罪活动。因涉嫌盗掘古墓,李某河等十三人被公诉至法院。2022年1月29日,新京报记者从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盗掘古墓葬案件。
庭审现场。海淀区人民法院供图。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李某河、王某旗经事先预谋,与被告人李某红到海淀区一山坡勘查。通过现场地形、建筑残件等,被告人判断此处可能存在明、清时期古墓葬。
后被告人王某旗、李某河组织人员到上述地点附近实施盗掘等犯罪活动,其中李某红等五人到上述地点附近挖掘盗洞,被告人杨某负责运送上述人员到现场,被告人王某清等四人负责现场周边望风,被告人李某为盗挖提供工具、掩护服装、对讲机等。被抓获时,现场已被打出盗洞及隧道。
经相关部门依法鉴定,上述盗洞未打在古代墓葬和埋藏之上,但该地区历史上确实埋藏有明代古墓葬。十三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告人李某河等人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河等十三人盗掘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河等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各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认罪认罚,辩护人均做罪轻辩护。庭审最后,法院宣布该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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