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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生、不敢生”怎么破?省级“两会”代表委员们这样建议
家庭,建议,政协委员“不想生、不敢生”怎么破?省级“两会”代表委员们这样建议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她还建议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统筹规划新建幼儿园资源布局,进一步明确新建、改扩建、迁建以及共建配套的公办幼儿园要按一定比例设置托班数量;对于开设普惠性托幼班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提高民办幼儿园办托幼班的积极性。此外,整合各级国有资产系统管理的楼宇、商铺等资源,发展非营利性托育点,“让普通工薪阶层、进城务工人员用得上、用得起”。
而据《宁波晚报》报道,浙江省人大代表马高祥建议,可将幼托和幼儿教育纳入基本义务教育,减轻养育子女的成本负担。发展0-3岁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此外,他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延长生育相关假期,对用人单位进行补贴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期,北京、上海、浙江、重庆、青海、河北、安徽等多地密集修订计生条例,许多省份将生育假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上,由过去的延长30天增加到延长60天,也有省份延长了90天,并且增加育儿假。
近日多个省份“两会”中,也有部分代表、委员建议所在省份延长生育相关假期。比如,福建省政协委员何燕建议,可以针对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出台生育奖励假,此外根据生育孩次,实行递增的男性陪产假,推动男性积极参与育儿;据紫牛新闻报道,江苏省政协委员、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尹立红建议,落实父亲的陪产假制度,鼓励父亲参与育儿,江苏可考虑适当延长陪产假,陪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但舆论普遍担忧的是,相关假期延长后,女性会否在职场上遭受“性别歧视”。
“我们调研过南京、宿迁等多个设区市,发现大家不愿生孩子的原因很多,除了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还有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尹立红称,建议政府尽快形成更专门、更具可操作性的法规,保障女性就业权益,严禁“性别歧视”。
“不过,各地陆续出台鼓励措施,尤其是延长各类假期,给父母更多的时间照顾子女,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企业用工成本上涨。”浙江省人大代表黄丽珍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企业不可避免地对招录育龄期女职工,特别是未婚和已婚未育女性有顾虑”。因此,她建议对生育三孩的女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补贴,如单位的生育女性达到一定比例,可以减免生育保险金。
在河北省政协委员蔡志强看来,通过额外奖励或税收减免等政策,可激励用人单位为孕期、哺乳期女性,以及3岁前幼童的母亲,“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和人性化的工作安排”,并且鼓励用人单位聘用已婚女性。
据中国甘肃网报道,甘肃省政协委员董晓玲认为,“单位的困难确实存在”,政府可以运用财税调解杠杆,平衡各方利益。比如单位一段时间产妇多,可以申请减免税款,政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这样单位的利益平衡了,孕妇请假休产假也比较方便。”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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