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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控杀妻17年后改判无罪(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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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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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男子被控杀妻17年后改判无罪】被指控杀妻17年后,法院改判于英生无罪。近日,中国检察网发布的第七批指导性案例将于英生的案子再次带回大众视野。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
男子被控杀妻17年后改判无罪
【男子被控杀妻17年后改判无罪】被指控杀妻17年后,法院改判于英生无罪。近日,中国检察网发布的第七批指导性案例将于英生的案子再次带回大众视野。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
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其妻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安徽省蚌埠市中区公安分局侦查认为于英生有重大犯罪嫌疑,于1996年12月12日将其刑事拘留。12月21日,蚌埠市中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批准逮捕。事实上,韩某不是于英生杀的,凶手是武钦元。据悉,武钦元原系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是于英生杀妻冤案的真凶。
1996年12月2日早晨,在韩某丈夫于英生上班后,武钦元来到韩某家,欲与韩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韩某拒绝。于是武钦元通过捆绑双手、捂压口鼻等暴力手段对韩某实施了强奸,事后发现韩某窒息死亡。随后武钦元找来菜刀割断韩某颈部,切断韩某家中电话线,翻乱抽屉,伪造犯罪现场,并将液化气罐打开搬至屋内,点燃蜡烛,意图制造爆炸彻底毁灭犯罪现场。
2015年5月15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钦元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和被害人韩某发生性关系,并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致被害人死亡,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法院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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