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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点新闻)-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0
加分,少数民族,考生(今日热点新闻)-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0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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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0
高考少数民族考生都有加分政策。
不过全国各省份的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不是相同的,加分程度也不是统一的,具体要求要看不同省份的规定。
湖南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入推进高考招生“阳光工程”,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要求,特制定进一步调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和我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按照统筹推进、积极稳妥、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原则,进一步推进高考加分改革,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和实施范围,确保加分政策稳步实施,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二、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精准确定少数民族加分条件和实施范围。自2023年高考起,对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三统一”),即具有我省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且连续3年实际就读的考生,方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少数民族加分,不符合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统一”要求的考生,不享受该加分政策。
(二)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有关全国性加分项目。
1.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面向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自2023年高考起,该加分项目分值由加20分调减为加15分,2025年高考起调减为加10分。
2.自2023年高考起,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调整为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由加20分调减为加10分,适用范围调整为面向我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3.自2023年高考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由加10分调减为加5分,面向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三)逐步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分值直至取消加分。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减少下列地方性加分项目分值直至取消加分。
1.自2023年高考起,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由加10分调减为加5分,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2.自2023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由加5分调减为加3分,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3.自2023年高考起,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由加5分调减为加3分,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4.自2025年高考起,取消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四)保留以下全国性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面向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1.烈士子女加20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五)进一步完善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政策及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将优惠政策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进一步形成政策合力,引导相关考生合理选择适合本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招生渠道。
安徽2022年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
自2010年、2015年进行高考加分项目缩减以来,安徽省高考加分将在2022年继续调整:取消两项加分;但烈士子女加分从原先的10分调升至20分。
自2022年起,取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2020、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保留四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分值如下: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其中,烈士子女加分从原先的10分调升至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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