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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灯是什么)-位置灯是示廓灯吗
车辆,闪光灯,危险(位置灯是什么)-位置灯是示廓灯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1、滥用“双闪”是非多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雨雪天气行驶在一般道路上,或高速路上能见度尚未低于100米时就开启“双闪”是不符合规定的。婚车、自驾游等车队,如果未得到交管部门的审批就擅自开启“双闪”行驶,同样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这些做法不但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比较危险。原因是,当车辆在行驶中开启“双闪”后,由于视线盲区,位于“双闪”车辆两侧的其他车辆,只能看到单侧转向灯亮起,会误以为“双闪”车辆要向自己的方向并线,容易造成误判,影响行车安全。
另外的情况就是,如果遇到恶劣天气,路面上部分车辆开启“双闪”,后方车辆在能见度不良时,还需要多观察前方车辆是否并线(大部分车辆没有转向灯优先功能),更容易引发危险。另外,如果此时前方有车辆发生事故,但恰好周围车辆都已经开启了“双闪”,事故车的“双闪”会被淹没在一片“双闪”之中,而起不到警示作用,无疑这是十分危险的。
2、“双闪”效果真的好吗?
之所以会造成“双闪”的滥用,是驾驶者认为,“双闪”具有良好的提示作用,但事实真的如此吗?关于“双闪”的警示作用,这里不再赘述,现在需要说明的是,低能见度的天气下,开“双闪”有效果吗?
事实上,在日常行车过程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低能见度情况下,开启大灯、“双闪”行驶的车辆,然而在恶劣天气下最重要的雾灯却被忽略了。要知道,在低能见度下,大灯和“双闪”的穿透力是比较微弱的,灯光很可能会造成漫反射,在车头形成白茫茫的一片,影响视线。
雾灯是一种穿透力极强的灯光,前雾灯的黄色光可以穿透雨雾,提升能见度,同时也容易令前方车辆发现自己,后雾灯同样拥有亮度高、穿透力强的特点,打开后雾灯,可以在较远距离被后车发现,从而起到提示作用。
既然雾灯可以起到引起其他车辆注意的功能,而且穿透力最强,又不会引起“转向误判”,那么为什么还要“画蛇添足”,开启反而影响安全的“双闪”呢?所以,“双闪”的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名字是科学的、确切的,只有我们驾车遇到危险,或是情况比较紧急的情况下,才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这样做是合理合法的。
狼来了的故事大家都听过,动不动就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真遇到危险的时候,再打开“双闪”,可能大家早已麻木,不能及时正确的明白“双闪”的意图了。下面和大家分享几个其他国家或地区,对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使用规定。
四、其他国家或地区对“双闪”使用的规定
1、香港
香港运输署《道路使用守则》中明确规定:只有车辆暂时停车且阻碍交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时,才可以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例如车辆故障或正在上下乘客、装卸货物。车辆行驶时,切勿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也不可以利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故意将车停在禁停区域或在禁停时间内停车。
2、美国
在美国,只有在违反驾驶规定或警察要例行检查的时候,需要打开“双闪”并将车停靠在安全的路边。另外,在倒车时也需要打开“双闪”。
3、英国
在英国,“双闪”被认为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警告信号,不能随便使用。在英国的高速公路行驶守则上指出,行驶中的汽车是一定不能使用“双闪”的。除非遇到特殊情况,车速大幅低于周围车辆,才可以使用“双闪”。
4、澳大利亚
在澳大利亚,车辆遇到特殊情况才可以开启“双闪”,包括:停在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的路上;行驶缓慢阻碍交通;应急停车带停车;停车购买物品;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作为防盗装置的一部分。
编辑总结:“双闪”,危险报警闪光灯,笔者希望大家将“双闪”的作用和意义回归到“危险报警”的初衷上,在真正需要表达出“危险”和“紧急”时再按下它的按钮,这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都会更有保障。希望大家不过多的使用“双闪”,让它能在关键时刻履行自己的使命。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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