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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公司)
科目,成绩,考生房地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公司)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很多朋友想了解关于房地产评估的一些资料信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与房地产评估相关的内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生期盼已久的2021年房地产估价考试终于揭开了面纱。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网站的公告,2021年起,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进行大变革。主要变化如下:
一、考试科目变化
科目一:《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客观题:含房估和土估内容 。房估部分为教材制度法规政策(不含相关)
科目二:《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客观题:含房估和土估内容。房估部分为原理方法
科目三:《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主客观都有、闭卷:仅包含房估内容。涉及相关知识、经营管理、案例分析
科目四:《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主客观都有、闭卷:仅包含土估内容。涉及对土地估价基础、宗地估价、土地分等定级、公示地价评估、地价动态监测及撰写相关估价报告的基本能力
二、成绩滚动政策
新全科考生,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有原房估证书,可以免考科目三,有原土估证书,可以免考科目四,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有保留成绩的考生,保留成绩对应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
保留成绩的考生考试合格,领取新房估证书
三、新旧科目对应关系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一科通过的,均认为《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三)通过。
原房估考生,最少需要考一科:《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四)
四、过渡期成绩保留政策
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在2021年临近考试的时间段公布新的方案,给备考的同学带来了很多不便。但是这样的改革也拓展了证书的用途,房地产估价和土地估价的融合,也为有志于这个行业的同学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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