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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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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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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遇到民事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判解决。但是对于劳动纠纷,却有所不同,必须得先去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去起诉,那么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纠纷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纠纷有哪些,是什么?
四川创新律师事务所张志军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川创新律师事务所张志军律师解析: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如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也不论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员工在和单位出现纠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都是有效的。因为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志军律师,四川创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涉法工作几十年,葆有优秀的执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尤其在综合运用法律方面能力突出。擅长办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医疗事故公司纠纷债权债务和刑事辩护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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