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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明(李代明被执行刑)
青川县,的人,这一李代明(李代明被执行刑)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014年7月28日,时隔20年,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5个月后作出了一审判决: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代明、朱明文、周录贵3名被告人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辛大春、郭兵、张顺平3名被告人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玉良等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富国等16名被告人十五年—三年有期徒刑;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何茂平等14名被告人四年二个月—三年有期徒刑,判处被告人代乐兵免予刑事处罚。判令各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庭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各3万余元。”
因为淘金引起的这一起黑帮火拼杀人案,至此画上了一个句号。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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