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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恪简介(资料简历介绍)
吴王,长孙,太宗李恪简介(资料简历介绍)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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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李恪(619-653年),唐太宗第三子,母亲是隋炀帝之女杨妃。李恪于贞观十七年被提名为二次立储人选,他善骑射文武才,是宗室贤王,曾任益州都督、安州都督。永徽四年(653年)年初,房遗爱为活命想效法纥干承基,遂长孙无忌心意而诬告李恪谋反,致其遇害,在长安宫禁之内被缢杀,年约三十四岁,神龙元年(705年)年末李恪才被彻底的昭雪平反。
人物生平
少年历宦
武德 三年(620年)六月,时年李恪两岁,以唐皇孙身份封长沙郡王;武德八年(625年),改封汉中郡王。
贞观元年(627年),李恪以皇子的身份从汉中郡王(从一品)晋封为封汉王。
贞观二年(628年),年仅十岁的李恪被改封蜀王,并被太宗授予益州大都督的要职,都督益绵简嘉陵雅眉�犍邛八州军事(府治今四川成都),并都并督�、南宁、会都督府共计三十六州,却以年纪幼小为由没有赴任。
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说:“我看见密王李元晓等都是皇帝的亲人,陛下心怀友爱,仁义比古人还要高,分给他们车辆舆服,委任他们作为藩屏,必须遵守礼仪,以担负属望。我看见皇帝的儿子拜见诸位叔叔,叔叔们也要答拜,王爵既然相同,家人之间应有礼节,怎么能颠倒长幼尊卑呢?臣拜倒于地请求陛下降下训诫,作为永远遵守的法则。”太宗于是下诏对李元晓等说,不必拜答吴王李恪、魏王李泰两兄弟的拜见。
赴任封地
此后直至贞观十年(636年),太宗欲重置封建前,李恪分别于贞观五年(631年),被任命为都督秦成渭武四州诸军事秦州刺史(府治今甘肃天水),未赴任;贞观七年(633年),被授予都督齐淄青莒莱密七州诸军事齐州刺史(府治今山东济南),赴任一年;贞观八年(634年),再次成为益州大都督,开亲王或宰相遥领都督的先例。
李恪将要赴任齐州都督之前,侍奉太宗,与父亲一起用膳。事后,太宗对房玄龄等大臣说:“我和儿子,常常想多相处。但是家与国的事情义理,实际大不相同。我想让他子孙可以代代传承,并且又能断绝他不合适的想法。现在我在供养太上皇,与私人感情也不同,是为了镇守抚慰国家,不让太上皇忧烦,这是君主应有的孝顺方式。”魏征回答:“我听说孝行有三种:最大的孝顺是使得双亲被尊崇,其次是不使双亲受辱,最下是能够颐养双亲。现在陛下功业成远名扬,统治整个国家,华夏和其他民族都能安乐康泰,这正是实实在在的大孝顺,远不同于侍奉双亲左右伺候他们饮食的孝顺。而且君主,怎么能与平民一样与子孙时常同处一室,这不是保护国家巩固国本的方法。”
贞观十年(636年),太宗想通过世袭封建的方式,试图巩固唐王朝的统治。因此,他不顾重臣们的反对,在那年将自己的弟弟和儿子们全部世袭封建。
罢官风波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李恪从蜀王改封吴王,并被任命为潭州都督,但是却没有赴任,而是在贞观十一年(637年),被改任命为都督安随温沔复五州诸军事安州刺史(府治今湖北安陆),赴任。同年末,李恪因-游猎过度、损坏庄稼被御史柳范-。必须要提及到的是,《新唐书》记载,李恪是因为与乳母的儿子-而被-罢官,两唐书此处记载矛盾。作为惩罚,李恪被免去安州都督,并削减封户三百户。
这次免职,还留下一段太宗纳谏的佳话轶事:太宗偏袒李恪,对侍臣说:“权万纪辅佐我的儿子,不能纠正他的过错,罪该死。”柳范进谏道:“房玄龄辅佐陛下,都不能够阻止陛下游猎,怎么能独独怪罪权万纪?”太宗大怒,拂袖入内殿。过了很久,单独召见柳范道:“你为什么要犯颜指责我?”柳范回答:“我听说人主圣明臣子正直。陛下仁德圣明,我不敢不进自己愚钝的正直。”太宗于是才打消了怒气。通过这件事,太宗作为一个护犊的慈父,天然的人情流态,鲜活的展现在大众面前。
这次免官的时间并不长,贞观十二年(638年),李恪又一次被任命为安州都督。将要出发赴任时,太宗写信告诫他:“我作为一国的君主,统治百姓;而你因为是我的儿子而地位显赫,让你作为屏藩保卫国家。你要勉励自己不忘父子之道,好好学习河间献王、东平宪王的美德。用义来处理政事,用礼来节制欲望,面对歌舞淫乐的0,不得不慎重。这样才能使国家像磐石一样坚固,永远做到宗室连成卫国,外有忠君的美名,内有孝顺的美德。你应该自励自勉,日日长进。你将要离开我的身边,十分伤心恋恋不舍。想送你些珍贵的玩赏物品,又怕助长你的骄傲与奢侈,所以告诫你这些话,作为父亲的教诲。”
或许是这封《诫子书》的作用,李恪学会自我克制,此后史书上未再见李恪因其他过错被罢官免职的记载。不仅如此,李恪敬畏权万纪的刚直而善纳其言,连太宗都啧啧称奇,以为权万纪的一大政绩。以致此后在处理齐王李�类似的问题上,太宗想如法炮制,却适得其反,且妄送权万纪的性命。
贞观十三年(639年),太宗在各方压力下废除世袭诏,诸藩王都督衔留存情况、之藩情况待考,李恪此后官职迁转不详。
这段时间,李恪可能曾出镇宋州,并力荐贤才出仕,将州内治理的很好。但此记载,亦存在夺文有误的可能,因此尚有待于进一步考证。
二次易储
贞观十七年(643年),因齐王李佑谋反案犯纥干承基的反咬,揪出了太子李承乾谋反,太子李承乾被废黜,太宗许诺魏王李泰立其为太子,但因长孙无忌坚持请立晋王李治为太子。太宗亲自审问李承乾,李承乾指控李泰谋储,太宗于是幽禁李泰于将作监,立晋王李治为太子。
不久之后,太宗怀疑晋王李治仁弱,便对长孙无忌说:“你劝我立稚奴为太子,稚奴懦弱,恐怕不能守的住国家,怎么办?吴王李恪英武果敢很像我,我想立他为太子,怎么样?”长孙无忌坚持抗争,认为不可以。太宗说:“你是因为吴王不是你的外甥,所以才反对吗?”长孙无忌说:“太子仁慈厚道,是可以守成的君主;太子的位置这么重要,怎么能随便改变?希望陛下深思熟虑。”太宗这才打消了念头。同年十二月,太宗对李恪说:“父与子虽然是最亲近的,但是如果儿子有罪,国家的法度也是不能以徇私的。汉武帝已经确立汉昭帝,燕王刘旦不服气,私下图谋不法的事情,霍光凭借诏书就可以将他诛杀。你做为人臣,不可以不以之为诫。”这段话在《贞观政要》上的记载是贞观十一年,因此时间上存在争议。未知太宗此言的背景,但是从现存史书记载观之,长孙无忌从此之后,深为记恨李恪。
永徽蒙冤
永徽元年(650年),李恪时为高宗李治在世最为年长的兄长,官拜司空,并被授予梁州都督的官职。不久之后,又被改封为都督安随温沔复五州诸军事安州刺史 。
永徽二年(651年),加授官职太子太师。
永徽四年(653年)年初,因高阳公主告房遗直对自己无理,从而引发了初唐时期最大的一桩政治冤案。房遗爱为活命想效法纥干承基,遂长孙无忌心意而诬告李恪谋反,致其遇害,根据墓志记载:永徽四年二月初二,李恪在长安宫禁之内被缢杀,年约三十四岁。有子四人,李仁、李玮、李琨、李�皆未成年,全部流放岭表;有女亦四人,现已知第四女信安县主被罚守献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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