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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亦凡,年度,中国吴亦凡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受到起诉
2015年2月5日,韩国SM娱乐公司发表正式声明,对EXO组合前成员吴亦凡在中国进行的演艺活动商业活动进行起诉。
2015年2月6日,SM娱乐公司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进行与吴亦凡的第四次调停。
2015年2月10日,韩国S.M.娱乐公司再次对吴亦凡在中国进行的演艺活动商业活动进行起诉。
2016年6月13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开庭对EXO成员吴亦凡与SM公司的解约诉讼进行了调停,当事双方在离开法院时都拒绝了透露调停结果。
官方回应
2015年2月12日,吴亦凡发律师函回应韩国SM公司“近期的举动”,称SM公司在中国大陆、香港等地为限制艺人演艺活动向中国演艺机构和媒体发律师函,且直接提起诉讼,其目的是诋毁艺人名誉,扼杀艺人演艺活动。
2015年2月13日,吴亦凡工作室再度发表声明,表示SM公司所为已经严重干扰其演艺事业,并表示“未来,针对相关诉讼和其他恶意中伤行为,吴亦凡先生会继续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管辖异议
吴亦凡方面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有仲裁条款,而本案应由韩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通州法院裁定对此案有管辖权,并驳回吴亦凡提出的管辖异议申请。
解约案追加调停
2016年6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开庭对吴亦凡与SM公司的解约诉讼进行了调停,当事双方在离开法院时都拒绝了透露调停结果。
正式解除
2016年7月21日,吴亦凡工作室发布声明,与SM纠纷正式解除,声明中表示,吴亦凡今后将在全世界范围内除日本韩国地区以外拥有自由开展演艺工作及自行委托第三方开展经纪业务的全部权利。
吴亦凡名誉维权案
2017年1月12日,海淀法院针对该案下发(2016)京0108民初2219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构成对吴亦凡先生名誉权的侵犯,判令被告向吴亦凡先生公开致歉持续15日,并赔偿吴亦凡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成本等合计3万余元。
除上述名誉维权胜诉案件以外,针对其他涉嫌侵犯吴亦凡先生名誉权的侮辱、诽谤言论,本律师事务所亦已代理吴亦凡先生将涉嫌侵权方诉至法院,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2017年1月13日,艺人吴亦凡起诉名誉侵权胜诉,判决书宣称,因微博用户不仅主持微博话题侮辱性称呼,还在该话题页面及个人微博主页发布大量低俗与不实信息,艺人吴亦凡以名誉侵权为由诉至海淀法院。1月12日,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该用户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维权合理费用12200元。
吴亦凡工作室的律师表示,这只是该案多起维权案中的第一起,其他起诉案件也在走法律程序,法律会让一切不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吴亦凡名誉维权案2017年6月9日胜诉,被告方被判向吴亦凡公开致歉并赔偿。
2018年4月4日,吴亦凡名誉权纠纷案再度胜诉,被告被判向吴亦凡公开赔礼道歉不少于三十日并赔偿费用。
2018年7月11日,吴亦凡诉王某某的名誉权纠纷案在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表示庭后协商调解,本案未当庭宣判。
人物评价
吴亦凡凭借其出色表现,成为SM打开及扩大中国市场的重要力量。他除了有着模特的身形、英俊的外貌、强大的气场之外,还有着十分具有磁性的嗓音 。作为M队的队长,吴亦凡需要比成员们承担更多的责任与压力。在生活中,他很独立,语言能力优异。(新浪娱乐、新华网、新快报评)
吴亦凡不仅在高人气的围绕下也保持谦逊低调的工作态度,自带“暖场”技能却仍能抛开偶像架子,更是“眼里有人,心中有戏” 。(冯小刚、新浪娱乐评)
粉丝公益
吴亦凡粉丝公益汇总不完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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