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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剑翘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徐悲鸿,天津,周恩来施剑翘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施剑翘(1905―1979),原名施谷兰,安徽桐城人(今安徽枞阳人),自幼生活在山东济南。生父施从云,后过继给其弟施从滨(一说生父为施从滨)。
1935年,在天津佛教居士林刺杀直系军阀孙传芳。后被捕入狱,1936年被特赦。新中国成立后,她因病移居北京,病愈后又移居五台山光明寺村,并以居士身份在碧山寺修行。1957年当选北京市政协委员会特邀委员。1979年病逝于北京,享年74岁。
,人物生平
早年生活
施剑翘(当时名为施谷兰)从小受父亲宠爱,深居闺阁,还缠过足。虽然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但在家中有私塾老师教授学问,对古文诗词颇感兴趣。13岁时当家管事,18岁时毕业于天津师范学校。
1925年秋,奉系军阀张宗昌与直系军阀孙传芳为争夺安徽、江苏的地盘展开战争,时任奉系第二军军长、前敌总指挥的施从滨奉山东督办张宗昌之命迎头截击。施从滨率军南下时,孙传芳曾连发三封电报要施同他合作,但施不予理睬,反而孤军深入。在皖北固镇的交锋中兵败受俘,被孙传芳枭首于蚌埠车站,示众三日。后来施剑翘的三叔以同乡名义将施从滨尸首运回安徽桐城埋葬,并赶到天津给嫂子和侄女报信。死讯传来,年仅20岁的施剑翘就立志为父报仇,手刃仇人。
复仇之路
“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情。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这是1925年得悉父亲惨死的确切消息后,施剑翘所作明志诗的后四句。当时国内女权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伸张,但作为一个裹足女子,弟妹又都年幼,施剑翘先是将报仇的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诚身上。依靠张宗昌的关系,施中诚得以担任烟台警备司令这一要职。但此后施中诚却反劝其打消复仇念头。施剑翘因此与施中诚断绝了兄妹关系。
1928年,在施从滨遇害三周年的忌日上,痛苦施剑翘母女惊动了前来借宿的同乡人施靖公。此人时任山西军阀阎锡山部的谍报股长,是施中诚的军校同学。施靖公表示愿意承担报仇雪恨的大事,施剑翘遂下嫁于他,迁居太原。
到了1935年,施靖公被提拔为旅长,而报仇之事却一拖再拖。施剑翘在要求施靖公为父报仇遭拒后,与其一刀两断,带着两个儿子返回娘家。同年,施剑翘有感于10年中空付许多心血而父仇未报,吟诗“翘首望明月,拔剑问青天”,并从此由“施谷兰”改名为“施剑翘”。并把两个儿子的名字由“大利”“二利”,分别改为“佥刃”和“羽尧”,组合起来便是“剑翘”。
1935年,施剑翘的弟弟施则凡已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回国,他带回一把日本军刀,发誓要手刃孙传芳,被担心反将功亏一篑的施剑翘制止。
1935年,施剑翘通过手术放开了裹着的双足,并练习枪法。之后,施剑翘打听到孙传芳兵败寓居天津的消息,于是前往天津。同年农历九月十七日――施剑翘的父亲遇难十周年这天,她到天津日租界观音寺为父亲举行纪念法会。从受邀前来的富明法师(富明大德)口中得知孙传芳已是天津佛教居士林的居士。施剑翘随后化名“董慧”,委托一位女居士介绍加入了居士林。施剑翘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孙传芳的身貌、口音及活动规律,知道他每周三、六必到居士林听经,随即做了刺杀的具体安排:将准备好的《告国人书》和遗嘱印制出来,打算在行刺后散发;并把11月13日(星期三)定为替父报仇的日子。
1935年11月13日,正是讲经日,前来听经的孙传芳端坐在佛堂中央。施剑翘本在靠近火炉的后排座位,离孙传芳较远,她以背后的炉火太热为由要移到前排去。看堂人允诺后,施剑翘站起身来,伸手握住衣襟下的手枪,快步来到孙传芳身后。待众居士闭目随富明法师诵经,施剑翘悄悄拔出勃朗宁手枪,对准孙传芳的后脑勺射出了第一发子弹,紧接着又朝他的太阳穴和腰部各射一枪。
枪声响后,佛堂大乱,施剑翘将提前准备好的《告国人书》和身穿将校服的施从滨照片抛向人群,大声宣布自己的姓名及行刺目的,并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决意自首。不久,施剑翘被前来的警察带走。施剑翘的长孙女施朝说:“奶奶的刺杀计划当时只跟她的大弟弟施则凡商量,本来施则凡也是要参与刺杀的,但奶奶觉得弟弟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能再出什么意外。决定行刺前几天,她谁也没告诉,先是叫家人把外祖母送到南京,又将自己的两个孩子托给妹妹施韧兰照顾,她是抱着必死之心去的。”
当天下午6时,《新天津报》发出号外,报道了“施从滨有女复仇,孙传芳佛堂毙命”的特大新闻。次日,天津、北平、上海等各报都以头号标题刊载了这一消息,全国轰动。
遇赦免刑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一案被移送到天津地方法院检察处。在侦讯中,施剑翘不讳事实,直陈了杀人经过和原因。按照当时的法律,施剑翘的行为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死刑。在法庭上,施剑翘详细陈述了自己艰难的复仇历程,最后说道:“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这一案件,天津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为有期徒刑10年。
1936年4月13日,《新天津报》刊登了她在狱中写的文章《亲爱的同胞,赶快奋力兴起吧》。此谋杀案在当时引起极大轰动,报章、杂志争相报导,称赞她为“女中豪杰”“巾帼英雄”,要求政府特赦。
1936年8月13日,经辩护律师代为申诉,施剑翘被河北省高等法院判处7年监禁。全国妇女会,江宁、扬州、江都妇女会,旅京安徽学会,安徽省立徽州师范等团体纷纷通电呼吁,希望最高法院能对施剑翘援例特赦。电文中有“况孙传芳曾南拒革命之师,又北窥齐鲁之境,今施剑翘之事,直接以复父仇,间接即除国憝”的语句。后冯玉祥同李烈钧、于右任、张继、宋哲元等人出面救援,呈请国民政府予以特赦。
1936年10月14日,在施剑翘入狱11个月的时候,时任中华民国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国发表公告,决定赦免施剑翘。此后,由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下达特赦令,将施剑翘特赦释放。
特赦之后
特赦不久,施剑翘与母亲董氏、弟弟施则凡先在南京生活,后来又随施则凡前去湖南长沙。
1937年,担任湖南抗敌后援总会慰劳组主任。
1941年7月,施剑翘与母亲随弟弟施则凡到了四川合川县。目睹日本飞机肆意轰炸、百姓蒙受灾难的悲惨情景,她主动面见县长,请缨开展救灾工作。
1942年,施剑翘发起捐献飞机的倡议,得到各界的响应,被选为献机委员会指导长,最终募得3架飞机的资金。为此宋美龄特地通过冯玉祥在重庆约见施剑翘,并邀她到全国妇女慰劳总会工作,被施剑翘婉言谢绝。
1946年初,施剑翘在苏州的安徽同乡会馆创办私立从云小学,自任校长。从云小学招收的绝大多数是工人城市贫民子弟,也有部分孤儿和流浪小孩。
1946年6月至1947年3月间,周恩来、邓颖超撤离南京到达上海。施剑翘为解决办学经费到沪上募捐,曾造访周恩来、邓颖超的居住地。在此期间,她和周恩来、邓颖超、董必武有过多次接触并逐渐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深厚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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