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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谭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新论,形体,谶纬桓谭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形神明论
桓谭于《新论形神》篇,专论形神关系,对战国以来社会上流行的神仙方术迷信思想严肃地进行了批判。
当时统治者幻想长生不死得以永久统治人民而尽享荣华富贵。方士投其所好,宣称只要“寡欲养性”、“服不死之药”,就可以“长生不老”。桓谭认为,人的生长老死和一切生物的自然本性一样,无可改易。他指出:“生之有长,长之有老,老之有死,若四时之代谢矣。而欲变易其性,求为异道,惑之不解者也。”意思是,人的生长老死乃自然规律,不可违背,所谓“长生不老”只是迷信和妄想。
方士宣称精神独立于形体之外,而且对形体起决定性作用,故人“养神保真”就可以长生不死。桓谭与此论针锋相对,论说精神依赖于形体,形体对精神起决定性作用。他以蜡烛与烛火的关系,作为形体与精神关系的比喻,论道:“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燃)烛矣,……烛无,火亦不能独行于虚空。”就是说,蜡烛点燃而有烛火,蜡烛烧尽,烛火就熄灭,就不可能凭空燃火。人老至死,就不可能再存在精神,“气索而死,为火烛之俱尽矣”。至于养身,可能延长人的寿命,但也不能使人长生;生命是有限的,“至寿极亦独死耳”。他认为,明智之士不会相信长生不死的谎言,只有愚昧者才迷信之,“明者知其难求,故不以自劳”,徒劳是无益的。
桓谭的形神论是唯物主义的,批判了精神可以脱离形体单独存在的唯心主义观点,其反对方士的长生说带有反对一般宗教迷信的意义,对稍后的王充有很大的影响。尽管其论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不可否认其在中国思想史上的重大贡献。
坚持己说
桓谭上书指出皇帝听纳谶记是错误,光武帝看了很不高兴。 中元元年(公元56年),东汉皇朝“初起”灵台。当时的灵台,是观察天象的地方。光武帝迷信天命,对于建筑灵台十分重视,事先诏令群臣会议灵台建造在什么地方,并对桓谭说:“吾欲以谶决之,何如?”桓谭沉默了一会儿,说:“臣不读谶。”意思是,我对谶不感兴趣。光武帝追问他什么原故。桓谭又极言谶之“非经”,不是正道而是迷信把戏。光武帝大怒,指责桓谭“非圣无法”,当即下令将桓谭迁出为六安郡丞。
桓谭受此打击,内心“忽忽不乐”,忧郁成疾,在赴任的路上逝世,大约死于初起灵台的中元元年,终年七十余岁。
主要著作
所著《新论》,言“当时行事”二十九篇。李贤注《后汉书·桓谭传》,列举其篇名有《本造》、《王霸》、《求辅》、《言体》、《见徵》、《谴非》、《启寤》、《祛蔽》、《正经》、《识通》、《离事》、《道赋》、《辨惑》、《述策》、《闵友》、《琴道》等。除了《本造》、《述策》、《闵友》、《琴道》各一篇外,其余均分上下篇。其中《琴道》篇由班固续成。《隋书·经籍志》著录为十七卷,宋时亡佚。今有清人孙冯翼、严可均两种辑本。他还写有“赋、诔、书、奏,凡二十六篇”。
史籍记载
后汉书 卷二十八
桓谭字君山,沛国相人也。父成帝时为太乐令。谭以父任为郎,因好音律,善鼓琴。博学多通,遍习《五经》,皆诂训大义,不为章句。能文章,尤好古学,数从刘歆、杨雄辩析疑异。性嗜倡乐,简易不修威仪,而��非毁俗儒,由是多见排抵。
哀、平间,位不过郎。傅皇后父孔乡侯晏深善于谭。是时,高安侯董贤宠幸,女弟为昭仪,皇后日已疏,晏嘿嘿不得意。谭进说曰:「昔武帝欲立卫子夫,阴求陈皇后之过,而陈后终废,子夫竟立。今董贤至爱而女弟尤幸,殆将有子夫之变,可不忧哉!」晏惊动,曰:「然,为之奈何?」谭曰:「刑罚不能加无罪,邪枉不能胜正人。夫士以才智要君,女以媚道求主。皇后年少,希更艰难,或驱使医巫,外求方技,此不可不番。又君侯以后父尊重而多通宾客,必借以重势,贻致讥议。不如谢遣门徒,务执廉悫,此修己正家避祸之道也。」晏曰:「善」。遂罢遣常客,入白皇后,如谭所戒。后贤果风太医令真钦,使求傅氏罪过,遂逮后弟侍中喜,诏狱无所得,乃解,故傅氏终全于哀帝之时。及董贤为大司马,闻谭名,欲与之交。谭先奏书于贤,说以辅国保身之术,贤不能用,遂不与通。当王莽居摄篡弑之际,天下之士,莫不竟褒称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谭独自守,默然无言。莽时为掌乐大夫,更始立,召拜太中大夫。
世祖即位,征待诏,上书言事失旨,不用。后大司空宋弘荐谭,拜议郎给事中,因上疏陈时政所宜,曰:
臣闻国之废兴,在于政事;政事得失,由乎辅佐。辅佐贤明,则俊士充朝,而理合世务;辅佐不明,则论失时宜,而举多过事。夫有国之君,俱欲兴化建善,然而政道未理者,其所谓贤者异也。昔楚庄王问孙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为国是也。」叔敖曰:「国之有是,众所恶也,恐王不能定也。」王曰:「不定独在君,亦在臣乎?」对曰:「居骄士,曰士非我无从富贵;士骄君,曰君非士无从安存。人君或至失国而不悟,士或至饥寒而不进。君臣不合,则国是无从定矣。」庄王曰:「善。愿相国与诸大夫共定国是也。」盖善政者,视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更兴,文武迭用,然后政调于时,而躁人可定。昔董仲舒言「理国譬若琴瑟,其不调者则解而更张」。夫更张难行,而拂众者亡,是故贾谊以才逐,而朝错以智死。世虽有殊能而终莫敢谈者,惧于前事也。
且设法禁者,非能尽塞天下之奸,皆合众人之所欲也,大抵取便国利事多者,则可矣。夫张官置吏,以理万人,县赏设罚,以别善恶,恶人诛伤,则善人蒙福矣。今人相杀伤,虽已伏法,而私结怨仇,子孙相报,后忿深前,至于灭户殄业,而俗称豪健,故虽有怯弱,犹勉而行之,此为听人自理而无复法禁者也。今宜申明旧令,若已伏官诛而私相伤杀者,虽一身逃亡,皆徙家属于边,其相伤者,加常二等,不得雇山赎罪。如此,则仇怨自解,盗贼息矣。
夫理国之道,举本业而抑末利,是以先帝禁人二业,锢商贾不得宦为吏,此所以抑并兼长廉耻也。今富商大贾,多放钱货,中家子弟,为之保役,趋走与臣仆等勤,收税与封君比入,是以众人慕效,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今可令诸商贾自相纠告,若非身力所得,皆以臧界告者。如此,则专役一已,不敢以货与人,事寡力弱,必归功田亩。田亩修,则谷入多而地力尽矣。
又见法令决事,轻重不齐,或一事殊法,同罪异论,奸吏得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出生议,所欲陷则与死比,是为刑开二门也。今可令通义理明习法律者,校定科比,一其法度,班下郡国,蠲除故条。如此,天下知方,而狱无怨滥矣。
书奏,不省。
是时,帝方信谶,多以决定嫌疑。又酬赏少薄,天下不时安定。谭复上疏曰:
臣前献瞽言,未蒙诏报,不胜愤懑,冒死得陈。愚夫策谋,有益于政道者,以合人心而得事理也。凡人情忽于见事而贵于异闻,观先王之所记述,咸以仁义正道为本,非有奇怪虚诞之事。盖天道性命,圣人所难言也。自子贡以下,不得而闻,况后世浅儒,能通之乎!今诸巧慧小才伎数之人,增益图书,矫称谶记,以欺惑贪邪,诖误人主,焉可不抑远之哉!臣谭伏闻陛下穷折方士黄白之术,甚为明矣;而乃欲听纳谶记,又何误也!其事虽有时合,譬犹卜数只偶之类。陛下宜垂明听,发圣意,屏群小之曲说,述《五经》之正义,略雷同之俗语,详通人之雅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