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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1908-1990)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浏阳,湘赣,中国人民李贞(1908-1990)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李贞(1908年2月-1990年3月11日),湖南省浏阳县小板桥乡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上将甘泗淇之妻。第一、第二届全国妇联执委,第三、第四届全国妇联常委,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顾委委员。
早年参加秋收起义,担任湘赣边区红军妇女团政委。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参加长征。后任八路军妇女学校校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晋绥军区政治部秘书长、西北军区政治部秘书长。1951年,担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秘书长;1955年,授少将军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首位女少将。后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
,人物生平
李贞(1907―1990),一说,1908年2月出生,女,湖南省浏阳县人,有“开国女将”之称。6岁当童养媳,1926年参加革命,18岁的李贞参加了妇女协会,不久担任了乡妇女协会委员长;“马日事变”发生,李贞躲到浏阳城一个税务局职员家里当女工。不久回到家乡,担任党支部书记,并和王首道取得了联系。
土地革命时期
1927年9月,毛泽东率秋收起义部队攻克浏阳,李贞立即参加了浏东游击队,早在该年3月份就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湘赣和湘鄂川黔根据地反“围剿”斗争、红军长征。在一次战斗中,游击队被敌人包围在狮子崖,战剩六七个人,李贞舍身跳崖,因被树枝档住幸免遇难,突出敌人包围,但已有身孕的李贞因此流产。
1928年,王首道、张启龙攻打张家坊,由李贞扮装新娘,游击队员化装成迎亲队伍,打下了张家坊。李贞在浏东游击队里是士兵委员会委员长,杨梅生丢了一支枪,按纪律应枪毙。李贞力主让杨梅生戴罪立功,杨梅生免于一死,寻了个机会夺回叁支枪。杨梅生1955年授中将衔。李贞先后担任平江、吉安县委军事部部长。
1932年,李贞担任湘赣边区红军妇女团团政委。1933年,李贞担任湘赣军区医务学校政委,安福县委副书记,并曾到瑞金党校学习。她还担任红6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
抗日战争时期
李贞先在冀中,后回抗大学习,担任八路军妇女学校校长。以后历任120师教导团组织科科长、师直属政治处主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治部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解放战争时期
任晋绥军区政治部秘书长,西北野战军政治部直属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任西北军区政治部秘书长;1951年,李贞入朝作战,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秘书长,获朝鲜二级自由独立勋章。回国后,任防空军政治部干部部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顾问。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开国将帅中唯一的女性。也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90年3月11日,这位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共和国第一位女将军在北京逝世,终年83岁。
李贞同志的丈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甘泗淇同志。
附录: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授衔政策
1988年新军衔制实行时,在评衔授衔的政策上男女平等,领导机关在关于评授军衔范围、原则、方法等具体规定中,没有任何关于性别方面的说法。然而50年代却是另外一种情景。55式军衔在评定过程中,领导部门对军队中的女性工作人员作了一系列的限制,规定要严格控制妇女干部的授衔条件和人数。
人物故事
综述
1955年9月27日,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中南海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次授衔仪式。作为唯一的女性,李贞在那些叱咤风云的将帅之中尤为惹眼。待李贞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后,周恩来亲手把少将军衔授予她,握住她的手说:“祝贺你,李贞同志,你是新中国第一位女将军!”
1983年春节前,总政老干部福利局张处长一行代表总政领导到李贞家拜年,张处长拿出200元钱对李贞说:“这是组织上补助的生活福利费。”李贞连连摇头说:“这钱不能收。我们这些幸存的老同志,和那些牺牲的战友相比,已经很幸福了,请组织上不要再给特殊照顾了。”
李贞的工资并不高,可她的生活开支却不小,20多个义女义子要生活,张口伸手都离不开钱。时常有些老同志来京住在她家里,钱用光了,她还掏钱给他们买车票,送给他们路费。
从1975年开始,李贞住在香山脚下一个很普通的破旧四合院里。住房年久失修,设备很差。卫生间里经常漏水,有时还得垫上砖头才能走进去。几户人家合用一个锅炉烧水取暖,冬天室内温度也比较低。总政领导多次劝她搬到城里去住,可她总是说:“房子还能住。我有办法御寒。”
李贞的“办法”很原始,她把那双又笨又重的帆布羊毛大头鞋穿在脚上。身上再穿件棉大衣,膝盖上放着热水袋。“全副武装”的在屋子里看书、批阅文件、处理群众来信。1980年,李贞定为大军区副职。可是,李贞仍然住在原来的房子里。
1982年元旦,一位领导去看望李贞。一进屋,见李贞家里空荡荡,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凡是去过李贞家的人都对她说:“您的住房实在太差了,家具也太破旧了,我们看到都感到很u2018寒酸u2019,还是让管理部门给您换一换吧!”李贞微笑着说:“这哪能说是u2018寒酸u2019,和过去对比,我觉得现在已经很不错了。”
1984年春天,组织上又派人劝她搬家。好说歹说,她才同意搬进紫竹院附近一幢公寓里的一套军职干部房。在这幢“集体宿舍”里,李贞度过了她一生中最后六个不平凡的春秋。
1985年9月,中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李贞给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写报告。她在报告中满怀激情地写道:“我今年已经78岁了,我早就有一个心愿:请求辞去中顾委委员和总政治部组织部顾问的职务,让位于年富力强,更能胜任的同志。这是我发自内心的感情。作为党的一名老战士,应该以实际行动为后人做出好样子,为我们党和军队干部制度的改革带个好头……”
1988年,李贞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990年3月11日,李贞走完了她光辉的一生;人们含泪为她清理遗物时发现,这位参加革命64载的女将军,除了记录她赫赫战功的4枚勋章外,其他的遗物简单到称得上“一贫如洗”――四把用了15年仍舍不得扔掉的旧藤椅;一个用了整整40年不肯更换的行军箱;一台用了14年的“雪花”牌单门电冰箱;11000元人民币,2500元国库券;战争年代留下的两根小金条。
李贞在遗嘱中这样安排她的遗物:一根金条捐给自己的家乡浏阳县,一条捐给甘泗淇的家乡宁乡县,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存款一分为二,一部分捐送北京市少年宫,一部分作为自己的党费。
看着李贞的遗物清单,在场的工作人员无不失声痛哭。他们说,将军心里总是装着人民,唯独没有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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